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20〕20号)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度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水河湖函〔2020〕6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金溪水(司马陈店截流)下金溪水库至练江段)、中港河(含两英大溪)潮南区、龟头海支流(含大寮港)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07月29日第二次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11年1月8日第二次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2017年3月1日修改);
(7)《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2012年1月9日第3次修正);
(8)《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4年9月25日修正)。
二、划定标准及范围
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的规定,金溪水(司马陈店截流)下金溪水库至练江段、中港河(含两英大溪)潮南区、龟头海支流(含大寮港)的河道管理范围具体范围如下阐述:
1、金溪水(司马陈店截流)下金溪水库至练江段
(1)金溪水(司马陈店截流)下金溪水库至练江段的工程防洪标准是20年一遇,工堤防等级级别为4级,其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采用《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的“A-1”及“D-6”标准,即现状背水侧堤脚线清晰的,以堤脚线为基准,向陆地延伸10米以内区域;堤防直接为防洪挡墙或无明显背水坡脚的,以堤身结构外边界线为基准,向陆地延伸10米以内区域。
(2)其余部分按照采用“D-3”,即如堤防有缺口、不连续,可通过上下游有堤防段平顺连接。
2、中港河(含两英大溪)潮南区
(1)中港河(含两英大溪)潮南区的工程防洪标准是20年一遇,工堤防等级级别为4级。其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采用《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的“A-1”及“D-6”标准,即现状背水侧堤脚线清晰的,以堤脚线为基准,向陆地延伸10米以内区域;堤防直接为防洪挡墙或无明显背水坡脚的,以堤身结构外边界线为基准,向陆地延伸10米以内区域。
(2)其余部分按照采用“D-3”,即如堤防有缺口、不连续,可通过上下游有堤防段平顺连接。
3、龟头海支流(含大寮港)
(1)龟头海支流(含大寮港)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广东省防洪(潮)标准和治涝标准》和《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水利部分)》,龟头海两岸堤防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标准。其河道管理范围划定采用《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的“A-1”及“D-6”标准,即现状背水侧堤脚线清晰的,以堤脚线为基准,向陆地延伸10米以内区域;堤防直接为防洪挡墙或无明显背水坡脚的,以堤身结构外边界线为基准,向陆地延伸10米以内区域。
(2)其余部分按照采用“D-3”,即如堤防有缺口、不连续,可通过上下游有堤防段平顺连接。
三、划定名录
序号 河道/堤防名称 起点 终点 备注
1 金溪水(司马陈店截流)下金溪水库至练江段 116.296736°,23.204498° 116.345702°,23.295608° 金溪水库泄洪闸至陈店镇流仙村汇入练江
2 中港河(含两英大溪)潮南区 116.345887°,23.193685° 116.472368°,23.217880° 秋风水库泄洪闸至胪岗上厝村和平交界
3 龟头海支流(含大寮港) 116.494418°,23.200128° 116.518353°,23.203720° 成田大寮水闸至井都平湖村、连丰村汇入练江
四、界桩预设埋数目
1、金溪水(司马陈店截流)下金溪水库至练江段总长约11.782公里,界桩预埋设的数量:58个。
2、中港河(含两英大溪)潮南区总长约19.252公里,界桩预埋设的数量:96个。
3、龟头海支流(含大寮港)总长约9.872公里,界桩预埋设的数量:49个。
五、相关要求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要求,参照《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执行(2019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六、其他事项
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原权属不变;
联系电话:0754-87787946.
特此公告。
附件:1、金溪水(司马陈店截流)下金溪水库至练江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图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