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汕潮南府〔2022〕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区政府批准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确定的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四项),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文化强区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潮南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4项)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潮南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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