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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潮南区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度重点任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 2017-04-30 08:52
  • 来源: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潮南区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度重点任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0

潮南区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2017年度重点任务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精神,推进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有效控制练江流域污染,提升流域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市府办《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度重点任务工作计划》(汕府办函〔201713 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练江水环境、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省《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 年)》,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流域协调、分级负责,控源为先、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分步实施原则,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多措并举,防治结合,切实推进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练江流域环境承载力,遏制水质恶化,确保水质逐年改善,阶段目标按期实现。

二、工作任务

围绕省、市综合整治方案的总体目标,对相对滞后的工作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结合实际确定本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快练江流域河涌综合整治

全面实施河长制, 实行一条河涌,一名河长,一个整治方案,一个工作班子,一抓到底工作机制,以四无一不(河面无垃圾,河道无污积,污水无直排,两岸无违章,河水不黑臭)标准对所有河涌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一条、管好一条(责任单位:区河涌专项整治综合协调办公室,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单位: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区海洋渔业局,区畜牧局,区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供电局)

启动峡山大溪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制定包含截污、清淤、水体修复、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景观整治以及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综合打包,采用PPP方式进行招商,实施综合整治3 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方案的编制,4 月底前完成方案论证评审,并在 7 月底前启动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峡山街道办事处参与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区海洋渔业局,区畜牧局,区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供电局)

启动司马截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争取6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方案的编制,9 月底前启动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司马浦镇人民政府,两英镇人民政府参与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公安分局,区海洋渔业局,区畜牧局,区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供电局)

编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争取2017年底前完成70%村庄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二)开展练江底泥的调查及处置

积极配合市水务局,按计划完成练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启动工程招标实施等工作。(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参与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

(三)加快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

要在420前启动热电联供厂的建设5月份启动厂房建设项目土地出让招标,6月底前完成企业入园搬迁(或关闭)工作方案的制订,确保年底前50%的企业入园(或关闭)。责任单位:区印染中心办参与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海渔局,区规划局,区印染中心办,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供电局,陇田镇、井都镇)

(四)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

要按9月份点火试运行为目标,编制工作时间表,倒排工期。同时,全面落实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单位: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五)开展练江流域畜禽养殖业的整治

上半年要完成练江流域内所有禁养区整治情况的检查,防止出现反弹。要对练江流域范围内现存10家规模养殖场和76家养殖专业户进行经纬度坐标定位,按职能进一步加强流域内畜禽养殖业监管。(责任单位:区畜牧局参与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城管局)

(六)加强工业污染源的监管执法工作

要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和非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和打击力度,创新执法检查的方法和手段。6月底前要完成对流域内保留的132家印染企业全面执法检查。要完善日常巡查记录,排污企业清单、排污情况、违法情况、整改要求及整改结果等都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牌无证非法企业,形成高压态势,促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对巡查监管、执法不力的予以问责。(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经信局,区质监局,区安监局,区水务局,区工商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加大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推进力度

要在8月份完成陈店、陇田、司马浦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配套建设。12月底前完成峡山、两英污水处理厂厂区及管网工程扩建工作。同时,要编制完成不少于100公里的集污管网延伸工程实施方案,10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并启动建设。(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与单位: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

(八)加快练江流域水利工程建设

根据省水利厅《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水利部分)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参与单位: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水质监测工作

实施练江干流1个断面和重要支流11个断面水质的定期监测,并公布监测结果。同时不定期抽测区级断面的水质状况。(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参与单位: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从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环境管理、推进水污染控制工程建设以及提升环境承载力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一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流域内各级党委政府要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把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要把练江流域综合整治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任务时限,把完成情况和水质达标情况纳入政府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建立污染源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区级督查、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提高污染源监督管理水平。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重点污染源加大巡查、抽查频率,并加密监测,充分发挥环保警察作为环保执法尖兵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超标或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规范排污口设置,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在主流媒体上公布被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违法事实、整改要求,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企业排污情况。

三是健全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各项治理工程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落实经费;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

四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并发动村级参与到整治中来。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学校、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手段,广泛宣传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各级领导和有关单位落实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法制观念以及环保意识和节水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形成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相互支持,联防联治。要将练江流域整治工作纳入今年督办的重点事项,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区政府将加强督查督办,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治任务、未能达到整治目标的地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办、抓好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整治方案任务要求,以月为时间节点制订本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并于3月底前报区政府备案。每月5日前向区环保局书面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区环保局整理后报区政府审定后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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