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潮南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汕头市潮南区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和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用药安全,为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依据《“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关于印发汕头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和“四个最严”标准统领食品药品各项监管工作,推进“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区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创文强管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健康汕头·文明城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系列行动,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构建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健康汕头”,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执政为民,依法监管。以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将依法监管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生命线,切实把完善法规体系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本保障,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公开,着力加大对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惩各类违法行为。
2、改革创新,全程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管模式。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进一步改革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3、提升能力,注重效能。加强统筹规划,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技创新能力、检验检测能力、智慧监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和队伍监管能力,着力增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不断提高全区尤其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
4、政府引导,社会共治。发挥政府部门监管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快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公众信息互动平台和社会诚信体系,推进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5、预防为主,风险防控。树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科学理念,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交流、风险预警、风险处置。实行日常监管和定期集中开展隐患排查相结合工作机制。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检验检测等工作中找准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控制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构建起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监管网络为基础,信用体系为载体,检验信息技术为支撑,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紧密结合,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使潮南成为监管基础实,行政效率高,市场秩序和发展环境优,食品药品安全防范和保障机制比较完善的城区。
1、健全权威监管体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健全,职能统一,执法权威,区、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划分明确清晰,网格化监管实现全覆盖,日常监管责任、监督抽检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建立起全区联动、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急管理队伍。
2、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起覆盖全区、涵盖各类食品药品安全的风险监测网络,尤其是对关键地区、关键环节、重点品种监测能力不断增强。风险评估工作机制不断健全,风险处置水平不断提高,区、镇(街道)、村(居)三级一体化风险管理体系日益完善。
3、形成高效监管能力。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监管机制健全,监管能力增强,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大幅提高。检验检测体系得到完善,能力与监管需求相适应。执法基本装备标准化配备率全面达标,满足日常监管及应急处置需求。信息技术、科学方法在食品药品监管中广泛应用,监管手段科学化水平大幅提升。
4、广泛参与社会共治。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程度不断提升,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加大,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参与积极性提高,专家及社会各界监督作用明显增强,诚信体系更加完善,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晓率及满意度持续提升,构建起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专栏1 “十三五”时期汕头市潮南区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 | ||||||
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抽样 检验 | 食品检验量 | 批次/千人*年 | 1.5 | 2 | 2.5 | 3 |
监管 能力 | 基层执法基本装备配备率 | % | 70 | 85 | 90 | 100 |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1、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1)加强食品生产监管。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依法严格实施许可管理。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生产,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引导食品生产企业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先进管理体系,加强风险关键点控制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加强食品经营监管。严格食品经营环节现场检查,科学划分区局、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检查事权,确定检查项目和频次。严格全面落实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格监督大宗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实施集贸市场升级改造,通过政府引导、相关部门研究、多方投入,全面提升市场场地、环境和设施水平,配套食品快筛快检室等设施设备,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检测室、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入零售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场所,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集约化。
(3)加强餐饮服务监管。继续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平安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 “明厨亮灶”工作,培养一批餐饮业食品安全规范化、诚信化管理的示范点,以此带动提升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A灭C”行动,探索分级分类监管方式。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和集体食堂等高风险餐饮单位的整治和监管,到“十三五”末,对学校、幼儿园食堂等单位食堂实施监控全覆盖,督促集体食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硬件设施,健全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专栏2 舌尖上的安全 |
1.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建设1条市级以上食品安全示范街。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率达到95%以上。 |
(4)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以保健食品市场和专营店为重点,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现场快速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行为,坚决堵住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流入。规范保健食品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会议营销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商业欺诈、诱骗消费者购买等违法行为。利用保健食品监管信息联动机制加大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5)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我区盐业体制改革。要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方式,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强化食盐全链条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防工业盐、不合格食盐流入食盐市场。
(6)加强网格化监管。科学划定区、镇(街道)、村(居)食品监管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建立健全责任包干、信息管理、上下联动、社会协作、协调处理、宣传引导、考核评价等制度,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到“十三五”末,区、镇(街道)100%完成食品安全网格划定。
2、加强食品抽样检验检测。将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列为食品安全考核的重点内容,合理划分区、镇(街道)各级抽检事权,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加强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形成紧密衔接、互为支撑、互为补充、避免重复的抽检计划体系。完善抽检工作制度及抽样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抽检流程。逐步扩大抽检覆盖面,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品种,并将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正本清源”专项行动、食品经营“光明正大”、“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和保健食品“表里如一”专项行动等为抓手,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重点品种食品专项治理,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等食品以及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行为的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及行业共性问题。重点治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使用工业酒精生产酒类食品、使用工业硫磺熏蒸食物、塑化剂污染食品、违法使用瘦肉精、食品制作过程违法添加罂粟壳等物质、水产品违法添加孔雀石绿等禁用物质、生产经营企业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保健食品标签宣传欺诈等11类危害食品安全“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
4、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加快推动食品风险评估和预警的机制建设,建立覆盖质量抽检、投诉举报、监督执法及舆情监测等全方位的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完善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及各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安全状况综合分析和安全风险研判。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第三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参与食品风险技术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在全区形成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数据汇总分析、结果运用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及时有效利用监测信息,多形式、多渠道地向社会发布安全预警。健全风险交流会商制度,构建覆盖监管部门、技术机构、行业、科研院校、媒体和公众在内的风险交流平台,不断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和形式。
(二)着力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1、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1)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全面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药用原辅料的监督检查,促进药品生产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风险。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的监管,加强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不断提高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2)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监管。全面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发挥执业药师作用,规范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减少不合理用药。加强网售药品监管。挖掘药品流通市场存在的潜在风险,以高风险产品(生物制品、疫苗类药品等)、问题药品(抽验不合格药品、召回药品、回收药品)为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大力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药品零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通过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优胜劣汰、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现代化之路。
(3)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严把购进、验收、贮存、养护、调配及使用各环节质量关,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规定。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完善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探索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对接及智能搜索大数据应用,推进主动监测模式, 增强药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重点品种的上市后评价能力。
专栏3 药品安全 |
1.药品“网格化”监管。推进“网格化”监管模式,划分监管区域、细化巡查监管责任,将监管对象和监管责任落实分解到人,在网上建立监管对象分布图和监管区域责任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推行“网格化”监管模式。 2.全面实施新版GSP认证。到2020年,全面实施新版GSP认证,发挥执业药师作用,规范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经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执业水平,减少不合理用药。 |
2、强化医疗器械全程监管
(1)加强经营环节监管。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冷链运输贮存质量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水平,规范医疗器械流通秩序。督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制度,加大日常抽查监管力度,切实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管。“十三五”期间,对经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以及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2)加强使用环节监管。严格实施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医院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管,每年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水平。开展专项检查、跟踪检查,健全在用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和高风险在用医疗器械定期检查制度,重点开展大型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和高值耗材类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
3、强化化妆品全过程监管
(1)加强化妆品生产环节监管。实施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化妆品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按照风险程度不同将企业进行风险分级,并分别实施不同强度和频次的监管。加快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化妆品事中事后监管。
(2)加强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管。推动化妆品备案工作,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探索建立化妆品产品信息追溯体系。加强对网络经营化妆品的监管。积极开展化妆品安全治理示范区创建活动,督促化妆品经营企业履行来源可追溯责任,配合市局完成化妆品省级示范街和市级示范街的创建工作。
(3)强化化妆品使用安全管控。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制度建设。全面普及安全消费常识,深入开展政策法规标准宣传、安全消费常识宣传,增强消费者化妆品安全意识。
4、强化药品抽样检验检测。科学合理制订抽验品种和抽验计划,提高监督抽验的靶向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对高风险品种加大抽验力度,扩大抽验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药品抽验靶向命中率,加大国家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力度,确保本区生产的基本药物全覆盖。提高医疗器械针对性抽样的效能,科学反映医疗器械质量状况,为监管工作提供支撑。做好化妆品专项抽检及执法抽检工作。切实做好抽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
5、强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药品“药到病除”专项行动、医疗器械“不可‘械’怠”专项行动、化妆品“美丽约定”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以各大医院周边、城中村为重点区域,以中药饮片、一类医疗器械、宣称功能性化妆品等为重点品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清理规范,解决药品领域突出问题。
6. 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理。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扩大监测覆盖面,搭建哨点监测平台,提高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创新监测评价手段,健全药物滥用监测网络和化妆品安全监测平台,拓宽监测范围、完善监测网络,提高风险识别、数据分析和利用能力,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监测主体责任。完善风险处置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和监管重点,合理使用监管资源,对风险隐患进行科学评估研判,制定风险会商、缺陷产品召回及下架制度,完善风险监管范围、风险等级、监管频次及控制措施、处置意见等风险处置机制。
专栏4 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 |
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投入,配合上级建立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系统。到2020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在数量和质量上更符合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需要。 |
(三)筑牢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事生产经营,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推行食品药品安全承诺制,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承诺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药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自查自检、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出厂检验、安全信息追溯、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缺陷产品召回和下架等制度。督促企业采用信息化技术集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安全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强化全员、全过程食品药品安全管理。
(2)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健全各级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实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四有”目标,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等“两责”。
(3)落实监管职能部门责任。理清各监管部门职责,切实履行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职责。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行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沟通协作机制,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协作、案件会商等形式,搭建监管部门协作平台。建立各类监管基础信息数据库,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完善重要事项通报机制,形成区域监管协作合力。
(4)切实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区食品药品相关企业普查建档,归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库数据,根据信息类别和失信程度评估市场主体的信用等级,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建立健全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药品领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信用奖惩等制度,推进全区食品、药品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建立食品药品领域红黑名单制度,推动红黑名单落实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个人信用记录,逐步形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守信失信奖惩机制、市场禁入和退出机制。
2、健全完善权威规范执法机制
(1)增强行政执法公正透明度。建立健全依法监管工作机制,完善依法履职监管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执法文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和产品分类裁量指南。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信用、典型案例、安全事件等监管类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制售假冒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2)增强案件查办精确打击度。加强食品药品执法体系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大案查办、指导督查等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区域管理、基层协调、案件查办等能力建设,提升派出机构隐患排查、问题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加强区、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联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交流、抽样检验、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举报处理、失信联合惩戒等区域合作机制。
(3)增强部门协同办案融合度。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案件线索移送、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联合发布等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完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中涉及行政拘留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对涉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司法鉴定和检验认定工作制度,规范涉案物品抽样、委托检验、鉴定评估等工作程序。
3、构筑强有力人才和技术支撑
(1)着力提升执法装备水平。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业务技术用房标准化建设,确保食品药品监管快筛快检有地方开展,档案资料有地方存放,罚没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有地方存储,接收群众投诉、举报、信访、案审、应急值班有地方开展,逐步改善执法条件。为基层执法人员更新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具备对重点农药、兽药残留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定性分析能力。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实现食品药品安全远程监管、动态监管。
专栏5 执法装备达标建设工程 |
1.基层执法装备达标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关于食品药品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重点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每个镇(街道)派出机构实现“1台执法车辆、1个快速检测室、1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每人 1台移动执法终端、1台电脑、1台执法记录仪”。 |
(2)着力提升监管队伍能力。积极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专业人才集聚、使用、培养、评价、激励等制度,充分调动专业人才队伍的积极性。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搭建培训平台,积极探索远程培训、网络培训模式,通过集中办班、区外培训、聘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定期组织各级监管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实现继续教育的常态化、规范化,不断优化干部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提升监管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思想作风硬、法律意识强、业务素质高的监管执法队伍。
专栏6 监管队伍建设工程 |
科级及以下干部不低于9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90 学时,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不低于40学时。到2020年,各类监管人员年度专业培训比例实现100%。 |
4. 加强科学高效应急能力建设
(1)完善加强应急管理机制。建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完善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管理评估标准和应急处置规程,全面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完善分级负责制度,提高监督保障水平。
(2)完善提升应急预警能力。强化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及移动网络等媒介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的监测,及时对敏感热点舆情信息进行搜集分析和研判,按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构建覆盖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相关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网络,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信息快速报告,大力提升应急预警能力。
(3)完善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统筹安排各类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对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加强食品药品应急装备配备和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提高应急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5、提高效能优先政务服务能力
(1)推进行政审批综合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加大简政放权、便民服务,按照上级的部署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下放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制度,完善监管标准,规范工作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实施科学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2)推进食药产业转型升级。以严格监管促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强化政策引导功能,扶优培强,推动食品药品领域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健康养生产业和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助推潮南区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
6、构建广泛参与社会共治格局
(1)切实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统筹做好科普知识发布、引导和宣传平台建设,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的主动权和主渠道。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工作力度,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平台,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的能力,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2)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原则,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发挥宣传教育潜移默化的作用。注重群众互动参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力度,有效增强公众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提升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讲法的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新气象。
(3)切实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强对食品药品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参与行业管理、促进行业交流、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行业协会和企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从而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管理专业化的培育力度。重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发动专家广泛参与维护食品药品安全,推进监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4)切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功能,优化工作程序,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督促协调和舆情分析,提高投诉举报信息办理质量。鼓励企业内部从业人员曝光行业“潜规则”和企业违法行为。完善新闻宣传阵地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与交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载体,构建立体式、多维度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平台。
专栏7 科普宣传建设工程 |
1.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五进”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 2.建设完善潮南食药监管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切实落实“四有两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发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
完善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根据产业规模、监管对象、常住人口、辖区面积等要素,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规划任务和项目所需资金,特别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快筛快检经费,确保各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财政部门要积极整合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扎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工作。
(三)严格考核评估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规划任务。要将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深化交流宣教
加强与其他区(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交流,采取学习考察、培训、研讨等方式,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监管信息、风险管理、执法联动等方面的交流,积极借鉴和吸收先进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理念、模式和手段,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社会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