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潮南府办〔2018〕51号
关于印发潮南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潮南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考核办法》业经12月7日四届三十八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办公室(区城管局)反映。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潮南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潮南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建立科学化考核评比机制,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结合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11个镇(街道)
二、考核组织机构
由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单位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
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考核采用日常检查、定期现场考核及年终考核评比相结合的方式,日常督查占30%,定期现场考核占30%,年终考核评比占40%。
(一)日常督查。由区城管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务局依据各自的职能,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不少一次的检查,并按得分量化折算计入各镇(街道)年度考核。各职能部门开展检查督查结果须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并抄报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定期现场考核。由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位,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一次的现场考核,并按得分量化折算计入各镇(街道)年度考核。现场考核结果须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
(三)年终考核评比。由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抽调人员分组或委托第三方的模式,对各镇(街道)辖区内各村(社区)开展考核评比,并按得分量化折算计入各镇(街道)年度考核。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年终考核评比结果及年度考核结果须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
四、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对象的职责及创文提质升级工作要求,对各镇(街道)组织领导、氛围营造、村(居)保洁队伍组建、卫生保洁经费收取、生活垃圾收集、路面及绿化带保洁管养、环卫设施放置及维护管养、建筑垃圾管理、“五清”工作、居住环境保洁、“牛皮癣”整治、经营环境保洁等内容进行考核。(详见《潮南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考核评分表》)
五、考核结果运用
各镇(街道)年度考核以百分倒扣制进行量化考核,年度考核评价为优良(80分及以上)的镇(街道),按户籍人口数给予15元/人的考核奖补资金;评价中等(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镇(街道),不给予考核奖补资金;评价不合格(60分以下)的镇(街道),取消卫生保洁经费补助。
六、考核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考核的职能部门和参加考核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各镇(街道)环境卫生保洁管理情况,不能以个人好恶代替组织原则,如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或组织纪律的行为,将移交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本办法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附件:潮南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考核评分表
潮南区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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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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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实得分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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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领导小组
| 各镇(街道)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指导和考核辖区内各村(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及创文工作。
| 5
| 根据现场情况综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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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营造
| 各镇(街道)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广播、宣传车。新媒体等载体开设创建文明城市、环境卫生整治等常识专栏,并定期更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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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在主次干道、集镇所在地等主要路段地点制作大型创文公益广告宣传牌,至少3处。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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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群众对创文工作、环境卫生整治知晓率高,能配合支持开展相关工作。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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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文、环境卫生整治相关活动有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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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村(居)保洁队伍
| 各村(居)原则按照每500人选配1名保洁员,500人~1000人配置1名保洁员的扣1分,低于1000人配置1名保洁员的不得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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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台账,包括保洁员工资发放记录、工资标准或购买服务的合同依据等内容。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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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保洁经费收取工作
| 各村(居)保洁经费收取到位,确保村级卫生保洁经费投入不低于每年50元/人,经费收取低于60%的扣1分,低于50%扣2分,低于30%不得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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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保洁经费收支台账,收支明细清晰、合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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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收集工作
| 村(社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到位,生活垃圾不落地,无积存垃圾,不存在乱堆乱放现象。
| 3
| 发现一宗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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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范围内,没有焚烧垃圾现象和痕迹。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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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及绿化带保洁管养工作
| 路面干净无垃圾堆放,路面无垃圾、渣土抛撒。
| 3
| 发现一宗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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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主次干道达到“四无”(无白色垃圾、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垃圾污物)、“六净”(路面净、道牙净、收水口净、便道净、树坑净、墙根净)标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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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干净,主次干道、村巷村道无可见动物粪便。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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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绿化带、树木管养到位,树形整齐美观,无人为损害,树木无乱贴乱画乱钉的现象。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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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设施设置及维护管养工作
| 加强环卫设施日常维护、管养工作,保持整洁美观,无破损。
| 3
| 发现一宗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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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次干道、巷街环卫设施设置到位,确保垃圾不落地。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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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点、垃圾桶密闭,不存在敞开的收集点、垃圾桶。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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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 各村(社区)建筑垃圾得到妥善处理,无随意倾倒。
| 3
| 发现一宗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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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工作
| 村(社区)范围内水体岸边没有存在垃圾杂物,不存在直接入河湖排污口。
| 5
| 发现一宗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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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范围内河道、沟渠、池塘没有任何漂浮物,沟渠不黑臭,水体干净。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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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范围内河道淤泥清理到位,河道通畅。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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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范围内河道、沟渠不存在影响行洪障碍物。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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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全力开展违章构(建)筑物和堆积物拆除行动,巡查发现存在100㎡以内扣1分;100-500㎡扣2分;500-100㎡扣3分;1000㎡以上扣5分。
| 5
| 现场走访,视情况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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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环境保洁工作
| 房前屋后、宅基地、老厝及卫生死角保洁到位,无杂草丛生、不存在垃圾堆放。
| 5
| 发现一宗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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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畜养殖规范化
| 禽畜养殖规范化,无散养禽畜,村巷村道无可见动物粪便。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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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皮癣”整治工作
| 辖区内“牛皮癣”清理到位,无乱贴乱画,村居整体干净整洁。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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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环境保洁工作
| 沿街单位、店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无超占店前步道经营、乱拉乱挂、乱倒垃圾现象。
| 5
| 发现一宗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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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设禁摆区范围内无沿街商铺超占店外步道经营、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现象。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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