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一、目录编制背景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制度规定,我区继续深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了《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目录编制依据和内容
(一)编制目录的主要依据: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二)编制目录的主要内容: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纳入1项事项:《汕头市潮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目录事项的实施
(一)凡列入本目录管理的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二)本目录实施期间,如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性质、政府工作任务的变化等情况,继续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梳理,及时提请区政府新增或调整事项,补充完善本目录。
潮南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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