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22〕1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头市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附件:《汕头市新型城镇化“十四五”规划》.pdf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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