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潮南府〔2023〕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潮南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残联反映。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9日
潮南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推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广东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汕头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汕头市潮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一、编制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下,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成绩显著,“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改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初步确立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为核心,以特殊困难群体专项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显著增强,截至2020年底,全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分别为5737人和12678人,5737名残疾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11579名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13338名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针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制度,“十三五”期间,为555名长期卧床残疾人、单亲家庭或双亲皆逝的残障少年儿童、一户三残(及以上)的家庭发放生活救助,为1936人次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救助,为21877人次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免费诊治服务,实施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1010例,为190人次患重大疾病(含肿瘤患者)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医疗救助,为800人次免费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共500件。实现镇(街道)社区康园中心建设全覆盖,充分利用福利院、敬老院、社区康园中心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托养人员近239人。为257户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居家无障碍改造,基本实现需改尽改。
残疾人就业创业成果逐步显效。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保障,依据市残联等15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办法》,多渠道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加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宣传,不断提高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意识。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动态管理,“十三五”期间,全区累计培训残疾人1183人次(其中线下培训232人,投入资金146500元),新增残疾人就业745人;多渠道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助推残疾人群体投身新经济新业态。依托已建成的11个社区康园中心,为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及其它有需求的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辅助性就业。出台《潮南区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公开招聘11名残疾人或其直系亲属任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每个镇(街道)均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管理。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加强推进残疾预防宣传普及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残疾预防意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加大0至6周岁残疾儿童接受免费抢救性康复工作力度。“十三五”期间,共为261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截至2020年底,全区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达到100%,全区定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共有2家,总学位100个,基本满足孤独症、智力残障、脑瘫三类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需求。加快推进特殊教育持续发展,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实现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落实助学制度,每年约为200名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子女就学提供补助。建立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机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以上。残疾人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开展文化助残“五个一”项目,在全区建设1个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作为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阵地,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服务。每年以广东残疾人文化节为抓手,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参加全国、省、市残疾人艺术汇演。做好残疾人体育训练及摸查工作,为残疾人运动员在各类国际、国内赛事上再创佳绩创造条件。
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畅通残疾人信访渠道,开展日常信访维权、网上信访和12345服务热线工作,累计办理残疾人来信、来访、来电约1500件(人、次),办结率、回告率均达到100%。
残疾人事业发展机制逐步高效。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进一步强化,充分发挥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作用。以残联改革为抓手,出台《潮南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残联改革向“强三性、去四化”方向发展。社会扶残助残活力得到较好激发,涌现一批助残先进典型。以服务为导向,依托区政府网上办事大厅,逐步搭建残联网上办事窗口,拓宽残疾人信息化服务渠道,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便捷服务。加强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多渠道的信息化服务。完善评残办证绿色通道服务机制,推进残疾人证智能化和电子证照工作,开展免费送证上门服务,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
(二)发展形势
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潮南区残疾人事业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体现在残疾人服务供给不足,供给质量不高等方面问题,具体来说,一是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仍然偏低,残疾人生活水平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各项残疾人救助政策仍需提标扩面、提质增效。二是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残疾人多层次、个性化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还难以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服务需求。三是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不高,还存在“直接输血”多而“赋权增能”少的倾向,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四是残疾人平等权利还没有充分实现,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基层残疾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干部队伍力量偏弱,基层残疾人服务机构少,残疾人服务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需加大投入。六是残疾人事业保障机制有待提效增能,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经费保障等方面面临较大挑战,残联系统的群团改革工作有待进一步统筹协调、扎实推进。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将迎来新的历史机遇,必须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总结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优势与短板,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将残疾人事业更加充分地纳入市、区经济社会新发展格局,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个人全面发展创造更好条件,不断实现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切实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着力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和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和美富裕新潮南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明确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工作职责,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把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共同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发扬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激发残疾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坚持依法发展。健全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的法律政策体系,强化法治实施、法治监督和法治保障,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除制约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残疾人事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坚持共建共治。统筹兼顾残疾人基本民生多层次保障制度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推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残疾人事业实现更均衡更充分发展,促进残疾人事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促进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展望2035年,残疾人物质生活更为宽裕,精神生活更为丰富,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残疾人享有更多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实现与全区人民同步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我区“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全区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惠及更多持证残疾人,残疾人的养老、医疗、康复、托养、住房等基本民生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更加完善:扶助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多渠道、多形式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促进残疾人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更加协调,残疾人通过生产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供给结构更加合理,供给能力明显提高。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残疾人的康复、教育、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残疾人平等权利合法权益更好实现:全区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制度建设更加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与信访维权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工作方式不断创新,无障碍社会环境显著优化。
——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体制机制更具活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扶残助残活力充分激发,残疾人服务业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残疾人及残疾人组织的主体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城乡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基础设施更加完备,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和经费保障机制更加畅通,基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残疾人及残疾人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1.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的残疾人实施常态化监测,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机制,及时给予有效帮扶。在推进乡村振兴工程中不断促进农村残疾人增收致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残助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协调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强对残疾人的关心关爱与帮扶。
2.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拓展补贴发放范围,按照残疾人的不同困难程度实行分档补贴。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制度,调整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早期康复治疗救助机制。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覆盖城乡辅助器具服务网络,提升残疾人辅助适配服务个性化、专业化、便捷化水平。建立健全残疾孤儿保障体系,提高残疾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服务能力。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推动医疗、教育、文化、体育、法律、通信等公共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实施费用减免优惠,并提供优先服务和支持性服务。
3.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最低生活保障,对于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残疾人家庭或个人给予救助。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充分发挥“汕头市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作用,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互补衔接,着力在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白内障复明、残疾人大病救助、辅具适配、民办康复机构资助等方面,不断扩大救助范围,做到精准施策。加强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帮扶。
4.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动全区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按规定落实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及残疾儿童个人缴费资助政策。配合上级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鼓励灵活就业残疾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和残疾人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补充养老、补充医疗、护理保险等商业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参加商业保险的残疾人给予补贴。
5.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安全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对无力自筹资金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村残疾人家庭给予倾斜照顾。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需求。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适老化)改造,优先保障重度残疾人家庭的改造需求,提高改造质量。
6.加强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着力增强公办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照护服务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照护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规范社区康园中心建设,有效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推进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残疾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落实托养服务机构扶持政策,加强托养服务人才培养。强化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的残疾人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盲人、聋人等老年残疾人,对无法互相照顾的老年人和成年残疾子女实施共同入住。
7.加大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残疾人保护。将各级残联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部门明确残疾人紧急避险、灾害防治防护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内容。加大应急救助队伍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服务机构的无障碍意识和救助能力。开展残疾人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残疾人的应急避险与自救互救能力。
8.加强残疾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落实国家关于伤病残军人安置管理和服务优待规定。残疾军人除享受国家给予的特殊待遇外,同时享受当地社会残疾人的相应待遇。惠及所有残疾人的政策待遇,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予以享受;惠及特定残疾人的政策待遇,按照有关身体残疾的特殊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军人予以享受。伤残民警按照《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享受相关待遇。
(二)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创业
1.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完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强化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等,对辅助性就业机构和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按实际安排人数给予补贴,对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等给予奖励。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确保就业残疾人享有低保渐退、收入扣减、个税减免等政策。
2.拓展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渠道。依法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推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岗位预留、定向招录等方式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扩大公益性岗位供给,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家属。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支持保障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及专业机构开发实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支持开展支持性就业服务。鼓励医院、卫生服务机构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盲人就业执业,鼓励视力残疾人自主兴办或联合开设盲人医疗按摩机构,拓宽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和互联网服务等领域就业渠道。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和规范发展“互联网+”就业、居家就业、灵活就业等适合残疾人的新就业形态。推进残疾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振兴传统工艺、家庭手工业等项目。帮扶“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3.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将残疾人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点群体,帮助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普遍接受相应的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落实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培训和就业的有效衔接。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职业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和医考等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开展盲人医疗按摩培训。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培训项目,确保有需求的残疾人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开展“师带徒”、“定岗式”、“定向式”等培训,培育一批岗位精英、技能能手和工艺大师。积极参加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残疾人公益赛和第七届广东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等各项技能竞赛活动。
4.加强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提升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通过社会力量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支持农村“双创”基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残疾人就业。落实残疾人就业基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培训基地扶持政策。按规定对困难残疾人家庭种植养殖项目给予农业保险补贴。
5.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落实用人单位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无障碍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和合理便利。加强残疾人劳动就业监察,坚决打击和查处侵害残疾人劳动就业权利的各种行为。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消除用工单位和社会公众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
(三)深入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加强残疾预防工作。加强残疾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效能,完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流程。健全残疾儿童首诊报告制度,建立残疾预防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预防监测,减少慢性病致残、老年病致残的发生。做好致残性重大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防控工作,实施致聋致盲性疾病早期诊断和干预。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残,强化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工作,完善职业病防治服务体系,督促严重危害用人单位加强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执业健康监护。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推广精神疾病“医院-社区-家庭”一体化防治康复模式。结合爱耳日、爱眼日、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科普日、国际地贫日、减灾日等主题日,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残疾预防和防灾减灾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宣介残疾预防知识,增强全社会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2.促进残疾人健康。实施健康汕头行动,完善残疾人健康促进政策。积极配合上级将残疾人健康状况、卫生服务与利用等纳入全省卫生服务调查,加强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调查。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利。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和残疾女童健康。
3.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残疾人精准康复长效机制。加大精神障碍患者医疗康复救助力度,提高住院医疗及社区免费服药救助标准;增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供给,鼓励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与社区康复点相结合,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和居家康复服务,支持残疾人开展社群自助、互助康复服务。全面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水平,逐步实现本区户籍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服务全覆盖,逐步加大对7-17岁残疾儿童少年支持性康复服务力度。持续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行动,全面铺开基层筛查工作,实现符合条件的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全覆盖,为基层群众提供就近就便的高质量医疗康复服务。
4.优化辅助器具推广和适配服务。优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和推行补贴政策。依托广东辅助器具粤东区域中心,进一步推动潮南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发展。开展辅具适配服务定点机构的培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辅具适配和个性化定改制服务。支持社区康园中心或康复机构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着力提升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水平。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专业化的建设,配备各项专业技术人员,强化区域专业技术培训。引进现代网络与信息化技术,推动辅具服务智能化建设。开展“互联网+辅具服务”,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与信息化技术,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下的辅具申请、评估、审核、适配、后期跟踪等一系列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新模式。加强辅具适配科普与政策宣传。
5.全面促进残疾人教育公平融合发展
(1)巩固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质量。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同残疾类别和等级,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扩大孤独症、视力残疾儿童少年招生规模,统筹做好入学安置和学位供给。研究制定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鉴定标准指引,提高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建立残疾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2)加快发展医教康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提高持证残疾幼儿入园率,优先采用普通幼儿园随班就学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鼓励各地整合普通幼儿园、特殊教育幼儿园(含学前部)、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资源,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为学前教育机构中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功能评估、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等基本康复服务。
(3)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形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依托区特殊教育学校和区职业技术学校推行残疾人高中(中职)教育,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4)大力开展残疾人继续教育。配合支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院校、汕头开放大学、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汕头技师学院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开办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加大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推广力度,加强手语、盲文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6.提高残疾人教育保障能力
(1)完善残疾人教育保障机制。加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和示范性随班就读示范学校建设,推进校园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孤独症学校和区职教中心实训基地建设。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师、随班就读班主任和随班就读学校普通教师及送教上门教师必修特殊教育课程制度,落实教师全员培训目标。落实特殊教育津贴制度,完善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教师和相关人员津(补)贴制度,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倾斜。将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机构特教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纳入当地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规划,符合条件的康复治疗师和康复护理人员纳入当地卫生部门医护人员职务(职称)评聘和职业技能评定规划。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为残疾人实施网络教育。
(2)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帮扶力度。落实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实行残疾学生学前三年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十五年免费制度。对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的在学子女每年给予就读补助。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资助残疾学生进入高等院校学习。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具适配、特殊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支持服务。招生考试机构为残疾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7.推动残疾人文化体育繁荣发展
(1)丰富残疾人文化艺术生活。设立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配置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大字读物及辅助阅听设备,推进数字阅读。加大残疾人文学、美术、书画、音乐、舞蹈等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残疾人文艺人才。组织参加广东残疾人文化节公益品牌系列活动,推进“五个一”文化活动进家庭。扶持残疾人题材文学和艺术精品创作,支持相关影视作品制作,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积极选送人才参加广东省残疾人文化节和第11届全省残疾人艺术汇演。
(2)推动全民健身与残疾人康复体育深度融合。全面实施残疾人体育“三融入两推进”计划,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服务机构,完善残疾人体育设施建设。组织举办“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发动残疾人积极参与康复体育健身活动。提升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服务能力,推动残疾人体育进社区、进家庭,丰富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做好潮南区博惠托养中心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建设工作,提高残疾人体育水平,组织参加残疾人体育比赛,大力发掘和培养本地优秀残疾人体育人才。实施残疾人体育励志争光计划,输送人才参加2022杭州亚残运会、2024巴黎残奥会,为国家和广东增光添彩。
8.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托养中心及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政府投资建设的残疾人服务设施无偿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普惠性残疾人服务机构使用。镇(街道)、村(社区)应为残疾人服务提供场地保障。
(四)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
1.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及《汕头经济特区残疾人扶助条例》,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实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参与相关政策制订,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以各种方式对相关政策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建言献策。
2.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为契机,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八五”普法重点任务。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根据残疾人特殊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依托残疾人节日、知识竞赛、专项宣传、法制展览、法律讲座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活动。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3.建立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对象,健全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培养助残公益律师队伍,开展法律服务志愿助残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服务。实施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加大残疾人司法救助力度,帮助残疾人诉讼。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4.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和信访渠道。不断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有效保障残疾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残疾人工作者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并为他们提供履职便利。畅通残疾人信访维权渠道,设立信访室,全面开通网络信访平台。着力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公益诉讼制度以及其他利益表达机制。加强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社区网格员和社区社会组织的联动,落实辖区残疾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5.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广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加强与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银行、影院、车站、码头、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商业区、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以及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落实无障碍设施建设、验收、管理、维护责任,将无障碍设施纳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内容。新建设施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在乡村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同步开展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水平。结合“厕所革命”,加快推广无障碍厕所。加强无障碍宣传,加强无障碍督导,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6.加快发展信息无障碍。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网站、网络购物网站和新闻资讯、金融服务、市政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自助公共服务设备的无障碍改造。公共服务机构、文体娱乐场所及公共交通应为残疾人提供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鼓励有关金融机构为老年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办理业务服务。推进“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无障碍地图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做好老年残疾人使用智能终端产品的保障措施。引导相关企业逐步实现食品药品说明的信息无障碍。
(五)充分激发社会扶残助残活力
1.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不断巩固和拓展残疾人事业宣传阵地。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残疾人事业宣传员队伍。推动新闻单位开辟残疾人专栏或者专题节目。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录片、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支持各类广告媒介投放一定比例的扶残助残公益广告。做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残疾预防日、爱耳日、孤独症关爱日、爱眼日等重要时节的社会宣传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残疾人事业新闻人物和助残新闻人物评选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全国、全省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表彰活动。
2.大力发展助残社会服务。加大残疾人专门协会和各类助残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和设施,在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等方面让更多残疾人受益。扩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范围和规模,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目录。健全财政性资金对助残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落实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扶持各类助残社会组织和民办残疾人服务机构发展,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助残志愿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公众和助残社会组织捐助残疾人事业、帮扶困难残疾人。加强助残志愿者教育培训和服务对接工作,精准匹配本地残疾人服务需求和志愿资源。
3.加强残疾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区、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规范残疾人服务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和行业准入门槛,畅通职称晋升渠道。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加强残疾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交流合作,加强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交流,支持助残社会组织互动。
(六)推动残疾人事业创新协同发展
1.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协同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支持革命老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升残疾人事业整体发展水平。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重点围绕医疗、康复、托养照护、教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领域,加快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镇(街道)建立完善“社区康园中心”、“残疾人之家”等服务机构。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将镇(街道)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统一管理。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稳步推进残疾人专门协会法人治理工作。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在城乡开展残疾人家庭支持、社区无障碍、社区康复和托养照料等助残服务。
2.推动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积极融入汕头省域副中心城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加快潮南区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拓展和提高残疾人服务供给能力,既注重需求侧的引领,也重视供给侧的优化,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
四、保障条件
(一)健全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
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职尽责,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
(二)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格局
区政府加强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资金的保障力度,建立多元化的财政性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残疾人服务保障需求相匹配。优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资金向需求量大、实施效果好、残疾人满意度高的项目倾斜。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收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激发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
提高残疾人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作用,团结、带领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以实际行动服务大局、奉献社会。
(四)健全实施与监测评估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推动重点任务的落实。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四五”中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考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