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交通(治安)协管员工作方案
为缓解我区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强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和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治安管理工作,更好地维护潮南社会治安稳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治安)协管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参照《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程序和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交通(治安)协管员56名。其中交通协管员50名(称A类)、治安协管员6名(称B类)。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范围对象:
1
、潮南区户籍,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复退军人或优秀青年。
2
、区公安分局临时聘用,仍在册在岗的交通协管员(其中初中学历一人)。
3
、符合报考条件,属潮南区外户籍,现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的配偶及子女,视同潮南区户籍报考对象办理。
(二)报考条件:
1
、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1日至1991年9月30期间出生);
2
、热爱交通、治安管理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受过任何处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左、右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身高165cm以上)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
、本人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政治历史清楚,没有重大问题。
四、招聘方法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地点。时间:201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时间三天,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2:30至5 :00。地点:潮南区人力资源市场(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商业城四楼,即华南广场肯德基西侧)。联系电话:0754-87794278。
2
、报名事项。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三张(同版)。已有正式工作单位的,须取得工作单位同意才能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即“交通协管员”或“治安协管员”职位)。潮南区外户籍,现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的配偶或子女要求报考者,须提交镇(街道)或局级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名)、户口本等能证明夫妻或子女关系的有效依据和潮南区人社局审核的最后一次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提交的证件、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经初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区人社局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二部分。
1
、笔试。笔试为综合一卷(称综合科),内容为语文基础知识(占7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占3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10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别按A类、B类职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优惠加分。对区公安分局临时聘用,现仍在册在岗的交通协管员,从临时聘用之月起,每年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优惠加分按实分合并计入总成绩。
4
、考试计分。考试计分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和优惠加分三项相加合计作为总成绩,并分别按A、B类职位依次排名。各类中如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语文基础知识分数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分别按A、B类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相关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则按该类职位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六、工作职责、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1
、工作职责。交通协管员的主要职责:协助区公安分局交通民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保护交通事故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等;治安协管员的主要职责:协助深圳龙岗(汕头潮南)产业转移工业园警务室民警维护园区治安秩序、保护企业及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参与民事纠纷调解和接受群众求助等。
2
、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由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劳动管理关系,并向区公安分局实施劳务派遣,由区公安分局相关警种负责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对不胜任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有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予以解聘。
3
、工资待遇。交通(治安)协管员每人每月工资为1400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等。个人食宿自理。以后,视我区经济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交通(治安)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调整额度由区有关部门审定。
七、信息公开
由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机构,办公室设于区公安分局政工室。具体负责招聘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754-87791441。招聘信息可登录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潮南人才网(http://www.cnqrc.com)。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章)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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