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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租公告
  • 2022-07-26 09:19
  • 来源: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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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神山经济联合社(下称“潮南区井都镇神山经联社”)委托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租1()地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租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JG2022-01

宗地面积

4145.4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神山经联社陇尾后洋井田公路东侧

出租年限

20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50%

绿化率()

10%

建筑限高(米)

24

主要用途: 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明细用途: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用途名称

面积

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4145.45平方米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450万元

保证金

90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28159

挂牌截止时间

202282915

备注

本次公开出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进行,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用地位置:位于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神山经联社陇尾后洋井田公路东侧(具体位置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0501),规划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

用地总面积4145.45(6.22),其中实用地面积:4145.45(6.22)

规划设计主要技术指标:容积率1.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0% 建筑高度24米。

建筑间距和建筑退让用地、道路等红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规划、消防等有关规定要求。

规划设计时应满足消防、环保、人防等要求。

未涉及问题,应按有关规定、技术规范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一)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潮南辖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竞得土地后,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在汕头市潮南区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并在潮南区办理税务登记(竞得人为已在潮南辖区内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的除外)

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土地出租使用权后成立新公司的,应在竞买申请前登录“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取得《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同时应向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企业名称。若竞得,应提交新公司拟成立时间的声明书,声明书应包括:股东组成、成立期限、出资比例(竞买申请人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1%)等内容。

三、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租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租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726日至2022826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土地交易”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租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815日至2022826日到汕 头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平 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土地交易”向我分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82616时。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8159时整至202282915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租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租,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租地块不设底价。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租地块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潮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汕头市潮南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183.237.226.41:6004)》和《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本次网上挂牌出租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投产的商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用地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有关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内。

)竞得人应严格按城乡规划等有关要求进行建设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更改规划和建设条件;严禁在商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与规划设计不相符的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竞得人应根据《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按基建程序办理或协助办理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

)土地出租后的其他建设要求按竞得人与神山经联社签订的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执行。

签订出租合同和发展监管协议。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潮南区井都镇神山经联社同时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下称“出租合同”)《潮南区井都镇神山经联社陇尾后洋宗地使用面积6.22亩集体建设用地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下称“发展监管协议,届时该发展监管协议作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同等有效附件。若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与潮南区井都镇神山经联社同时签订项目出租合同发展监管协议,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竞得人竞买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作为经联社集体收入。

竞买申请人拟在竞得土地出租使用权后设立新公司的,竞得人必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企业注册登记,登记设立的公司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营业执照同时符合本宗地块竞买须知中的“竞买资格及要求”;否则,视同竞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出租人有权解除已签订出租合同,已缴纳的定金、出租价款不予退还。在签订出租合同时,若新公司已完成注册登记,由新公司签订出租合同;若新公司未完成注册登记,则由竞得人签订出租合同,待新公司按规定注册登记后再由新公司签订出租合同的受让人变更协议。

)缴交出租价款。竞得人应在签订出租合同之日起,以5年为周期一次性支付租金(总共四期),首期应在签订出租合同10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5年租金。从第二期起,竞得人应提前半年支付下一期5年租金,且每期租金的增幅为上期租金总额的5%,依次类推计算(设首期租金为x,则第二期租金为1.05x、第三期租金为1.1025x、第四期租金为1.157625x,四期租金之和为网上挂牌公开出租竞得总金额。原缴交的竞买保证金90万元不予退回,直接抵作定金,定金在竞得人缴交首期租金时直接抵用每期租金以现款或转帐缴交,竞得人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支付每期租金的,视为违约,具体按出租合同约定执行(首期违约的,定金不予退还作为经联社集体收入

(十一)土地交付时限和条件。本次公开出租地块在出租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由潮南区井都镇神山经联社交付使用。土地交付使用后,竞得人应与神山经联社就用地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和配套所需手续进行协商配合(包括项目报建、工程建设等手续),项目经营所需的一切手续及费用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和支付。该项目应自挂牌出租地块交付之日起2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日期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开始计算,竣工验收以拿到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合同总工期为210日历天。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竞得人应在项目竣工3个月内依法办妥经营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神山经济联合社有权取消竞得人的土地竞得资格、没收定金并终止已签订的相关合同,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竞得人的违约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根据井都镇神山社区加油站项目建设协调会《会议纪要》(20226)精神,该项目由汕头市潮南纺织工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占股10%,不参与该项目经营管理。

(十三)各竞买申请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对宗地情况进行了解,对该宗地块出租合同、发展监管协议中条款不清晰的可自行向神山经联社咨询。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对该宗用地的情况已知情,参加竞买时或竞得后,不得以对该宗用地不知情为理由作出违约和异议的行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潮南区党政综合办公用房附楼1栋二楼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75489600206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

开户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帐 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南分中心

202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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