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南区11宗水电站分类整改验收销号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水电分类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函〔2022〕2323号)要求,现对潮南区11宗水电站分类整改验收销号公告如下:
2022年12月7日,我区11宗水电站(大龙溪一级水电站、大龙溪二级水电站、红场一级水电站、红场二级水电站、红场三级水电站、秋风水电站、金溪一级水电站、金溪二级水电站、小龙溪水电站、五沟水电站、红口輋水电站)分类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通过区级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采用来电或来访的方式,提出建议或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7787946。
特此公告!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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