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10月31日,市委专项第二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区(县)住建部门开展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2023年1月16日,市委专项第二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和各区(县)住建部门反馈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克洲同志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侯梓锋、陈佩贤同志任副组长、所涉整改任务股室(村镇建设与设计管理股、人事秘书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先后组织召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4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部署整改任务,调度整改工作,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清单。局党组坚持把问题认领下来,把思想统一起来,把任务分解下去,把压力传导到位,加快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中共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细化《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统计表》,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每月召开一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补充完善整改措施,部署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每半月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查找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不断强化巡察整改工作质量。
(三)对账销号,全面落实整改。局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头抓好分管业务线的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制度,确保一个一个整改到位,一件一件落实到位。同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督办、紧盯不放,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有效提高督查整改实效。
局党组书记、局长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带头落实、牵头抓总、亲力亲为,主抓了3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整改方案集体研究。市委专项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潮南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克洲同志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照移交的《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逐条分析、找准问题、深查根源、研究措施,讨论整改方案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2月3日,再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在专题讨论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初步整改方案进行了完善,并就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打好基础。
(二)整改清单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巡察有关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督促相关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对照问题清单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晰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期限,制定整改台账。整改台账严格按程序审定,做到一个整改项目有一个整改方案,明确牵头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做到逐项分解、逐项落实、逐项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整改过程跟进调度。明确由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问题整改组织协调、联络对接、督查督办、情况反馈等工作。按照“谁分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落实局相关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并带头做到相关责任事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每半月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整体进度汇报,跟进掌握重点问题整改情况,持续推动问题整改清账清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针对“(一)政治意识有待增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有不足”中的“1.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够深入。对乡村振兴工作重视不够、关注不多、力量投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3年1月18日,通过党组会议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论“三农”工作》之“把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做好”篇章,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同时,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讨论整改方案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2023年2月3日通过党组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讨论研究整改方案,按照市局要求对原有整改方案进一步完善。2023年2月27日,通过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的主要精神,传达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同时,会上还组织学习《汕头市潮南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汕头市潮南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和绩效管理。2023年3月24日,通过党组会议学习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村〔2022〕66号)和《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申请程序、补助标准、资金发放等政策要领,防止政策走样,确保危房改造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二)针对“(一)政治意识有待增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有不足”中的“2.贯彻落实重点任务力度不足,主动谋划乡村振兴项目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市委巡察结束后,我局立即督促指导各镇梳理美丽圩镇建设有关项目并完善项目库,截至2022年12月份,全区10个圩镇均已建立美丽圩镇项目库,建立项目73个,投资估算12404.41129万元。其中陇田镇已建立项目11个,投资估算1544.76万元;雷岭镇已建立项目7个,投资估算423.19万元。
二是雷岭镇双老社区路灯改造及柳树溪栏杆建设项目是2022年4月我局指导雷岭镇上报省涉农资金项目库(市县项目库管理系统),并通过区财政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省住建厅终审,至今省尚未下达资金。因资金未落实,该项目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三是积极组织各镇申报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最终通过省审核并有620.97万元的资金下达,我局根据《汕头市潮南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已制定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施方案按程序呈批,并已下达实施。
四是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动员部署会精神,推动做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立潮南区贯彻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指导各镇(街道)建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我局积极沟通协调,现已建立项目11个上报市住建局。
五是根据汕头市住建局《关于报送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重点针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大住房保障供给、推进绿色低碳建设、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提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安全发展水平等八个方面的项目认真谋划,积极指导各镇建立项目库,至目前已建立3个项目并上报市住建局。
(三)针对“(一)政治意识有待增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有不足”中的“6.涉农资金使用指导和监督力度不足,部分专项资金滞留闲置被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2月10日由局分管领导组织村镇建设与设计管理股工作人员学习《汕头市潮南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汕头市潮南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进一步加强对涉农资金文件的解读和理解,了解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二是2023年3月14日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了潮南区农村危房、削坡建房汛前工作会议,组织学习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村〔2022〕66号)和《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加强危房改造申请程序、补助标准、资金发放等政策要领,并通报我区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专项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同时组织认真学习涉农资金使用(特别是削坡建房专项资金方面)的相关政策文件,并要求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的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安全无事故。
三是通过多次实地督导及多次电话联系了解各镇(街道)落实农村危房、削坡建房的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台账情况,进一步跟促落实。
四是组织村镇建设与设计管理股工作人员参加市住建局3月24日上午召开的农村削坡建房、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视频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
五是通过摸查核实,2023年我区14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符合列入危房改造对象(其中修缮加固陇田镇12户、拆除重建两英镇2户),我局加强与市住建局沟通联系,争取上级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2万元,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活用到最需要的地方。2023年4月19日我局会同区乡村振兴局下达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给陇田镇和两英镇,下达文件通过7点要求指导陇田镇和两英镇实施危房改造,确保2023年危房改造在9月30日前开工,11月底前完工,同时确保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村危房改造户的“一卡通”账户。接下来,我局将适时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督查工作,做好涉农资金使用的监管和指导工作。
六是根据广东省涉农办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涉农项目遴选上报工作的通知》(粤涉农办〔2022〕3号)和《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涉农资金项目入库指引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模板的通知》(粤涉农办〔2022〕4号),我局积极指导各镇(街道)开展住建系统涉农项目申报工作。通过省市区三级申报审核,积极争取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620.97万元用于汕头市潮南区成深路至华西村沿路外立面提升工程项目(400万元)和汕头市潮南区泗黄村法坛溪沟渠修整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项目(220.97万元)。现已经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领导小组同意,2023年3月17日将2023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620.97万元和分配方案下达给成田镇和胪岗镇。并于2月17日和4月18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到胪岗镇和成田镇了解涉农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项目加快准备前期工作,抓紧实施,确保2023年底前形成实际支出,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针对“(二)履行主管监管责任不到位”中的“1.个别项目重投入轻管理、轻绩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3月14日,由局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了关于市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汕头市潮南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汕头市潮南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提高了我局对接下来项目严格落实“双监控”措施的指导力度,动态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强化跟踪落实力度。
二是2023年3月17日,与市住建局开展传统村落保育活化督查工作,到中国传统村落东仙社区实地查看传统村落中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要求东仙社区充分发挥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引领作用,细化村落保护项目,并抓好保护项目实施和监管,用好用足传统村落保护资金。
三是2023年3月13日,向被上级认定有传统村落的陇田镇、成田镇、胪岗镇转发《关于督促完成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通知》的函,要求加快建立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库,加快推进传统村落保护规划项目实施,加强传统村落的巡查和保护力度。至3月31日,我区四个传统村落(市级2个、国家级2个)现已建立汕头市传统村落保护计划项目储备,建立项目库上报市住建局。接下来,我局将积极督促指导相关镇继续谋划整合好项目建设,最大化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特别是市级财政资金),发挥资金效益,切实保护传统村落。
四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传统村落的补助资金只倾斜于有5个及以上的国家级传统村落的区(县)进行连片打造的相关政策,我局积极推荐上报中国传统村落,为下一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打好基础。2023年3月19日,我区上报的陇田镇田一村已被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村落名单(全市唯一一个入选)。截至目前,我区共有3个国家级传统村落。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对照“四个融入”要求,以啃“硬骨头”的勇气扎扎实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扛牢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站稳人民立场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增强整改内生动力,拧紧压实全链条整改主体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定力和韧劲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做到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住建领域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不懈抓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把巡察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改进和加强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对表交账,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90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