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农函〔2023〕471号)和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潮南农农〔2024〕24号)等文件精神,项目安排15万元用于我区50名农技人员(含特聘农技员)能力提升补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汕头市潮南区2023年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务及要求
(一)培训任务:汕头市潮南区2023年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育任务50人,培训经费标准为3000元/人,培训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3〕88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二)培训要求:培训时间为6天以上(且不少于48学时)。培育模式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大致按综合素养课教学、专业能力课教学、能力拓展课教学三个模块实施。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二)近年承担过农技人员培训或农民培训项目,有丰富的培训经验,且非常满意或优秀率≥85%;
(三)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四)愿意在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农技推广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4月24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汕头市潮南区2023年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在4月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资料装订胶封一式叁份邮寄到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报告、培育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设施设备情况、历年开展培训情况、保障措施和财务管理制度等;
(2)培训实施方案、培训资金使用计划等;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文件、培训经验、培训管理服务能力和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等。
(二)专家评审。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邀请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三)委托培训。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汕头市潮南区2023年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机构。
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村委会办公楼四楼(科教农机股)。
联系人:胡纯兰 联系电话:0754-8792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