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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解读
  • 2022-07-18 15:2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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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汕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进一步优化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全力促进潮南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潮南区人民政府于近日印发《潮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编制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家庭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源头推动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方式。2011—2020年,区政府实施了十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2021—2030年,是推动潮南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汕头实现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征程中展现潮南责任与担当的关键时期,编制实施好两项《规划》,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推动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二、政策依据

  (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三)《汕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四)《汕头市潮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主要内容

  两项《规划》以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作为总体目标的落脚点,把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各项策略措施的聚焦点,充分尊重妇女儿童的主体地位,注重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个部分。

  《潮南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围绕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大领域,提出77项主要目标和82项策略措施,对比上一轮规划增加“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内容。

  《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围绕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大领域,提出73项主要目标和80项策略措施,对比上一轮规划增加“儿童与安全”“儿童与家庭”领域内容。

  四、主要特点

  两项《规划》严格对标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广东省、汕头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效衔接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点和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两项《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规划组织实施、贯穿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优先原则。两项《规划》统筹兼顾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发展利益,关注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关注“一老一小”问题,提出推进生育友好型社会和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等目标和策略措施。强调重点保障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群体权益,强调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

  三是坚持贯彻落实“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要求。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提出在制定实施相关法规和公共政策中引入家庭视角,建立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等家庭政策,建立家庭支持体系,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新增“儿童与安全”领域,全面回应儿童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赋能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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