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举报,我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0月13日,对位于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溪尾周村植英路“溪尾市场”后面(溪尾寨外街7号)一无名化妆品生产工场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Attenir”卸妆油226(瓶)盒(每瓶净含量:175mL)、“Attenir”卸妆油外包装纸盒440个及生产设备小型灌装机1台。我局根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对以上查获涉嫌假冒物品及生产设备扣押在案。
经查明:2022年9月2日,当事人周*彪将属其所有的位于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溪尾周村植英路“溪尾市场”后面(溪尾寨外街7号)一老房屋租给一男子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用人承租后,将其作为化妆品生产工场。2022年10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假冒“Attenir”卸妆油226(瓶)盒(每瓶净含量:175mL)、“Attenir”卸妆油外包装纸盒440个及生产设备小型灌装机1台。现承租人身份不明。我局现通知上述物品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物品的所有权手续前来本局执法二股(地址:峡山街道广汕公路(峡溪路口)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87782943)接受调查。逾期本局将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扣押物品及生产设备予以没收,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其他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