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起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为。现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对相关经营主体及违法产品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产品名称
违法行为
汕头市宣顺堂医药有限公司
91440514MAED6E9B2M
一次性使用无菌溶药注射器(带针)(规格:20ml;注册证号:鄂械注准20142140984)
一次性使用无菌溶药注射器(带针)(规格:30ml;注册证号:鄂械注准20142140984)
未经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
汕头市潮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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