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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南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17-02-28 15:28
  • 来源:汕头市潮南区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南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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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审计局局长  古松弟

20151229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潮南区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2015625,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潮南区201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要求区政府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有关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不断改进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整改到位。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要求,区审计局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既要就问题改问题,还要从内部控制、财政管理等方面查摆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再次发生。坚持通过审计整改,完善财政预算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审计部门的强化监督下,各有关单位能认真对待,整改措施得力,大部分问题能整改到位,对个别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能进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继续抓落实,总体上审计整改情况良好。具体如下:

(一)对应缴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7431.17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清理,已全额缴库。

(二)对区财政局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3项政府性基金收入划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认真甄别收入资金性质,按预算级次、预算项目缴库,如实地反映各项预算收入。

(三)对区财政局将部分支出直接从专户划拨,未通过预算安排,在“暂存款”科目挂存的烟草捐赠款和年票收入中安排支出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落实整改;另外在“暂付款”科目反映的垫付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资金,仍未调整账务。

(四)对区财政至2014应拨未拨专项资金20459万元的问题,经调查,至201511月末,区财政局已逐步安排拨付5482万元,按规定作为存量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14105万元,剩余872万元将按资金的用途安排拨付。另外,区财政局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4次收回财政总预算合计7.88亿元,大大减少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的存量

(五)对区财政局个别排污费使用安排不合规的问题,区财政局2015年部门预算已取消按本级排污费收入的20%安排专项经费,并表示今后将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安排拨付排污费资金。

(六)对代编预算执行率较低,以及部分有明确具体部门和项目的部门预算支出,被代编入全区性预算支出项目,不利于人大对部门预算的审查和监督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在2015年预算编制时给予改进,将有明确具体部门和项目的预算支出进一步细化到部门和单位,同时要求预算单位科学编制预算,合理设定预算金额,加强预算管理,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

(七)对已打包处置的财政周转金未及时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后续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向市财政局反映,将在年终结算前解决此遗留问题。

(八)对保障性住房资金专户中城镇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975万元未能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据区住建局反映,原计划在峡山街道莲青村建设保障性住房,按协议带征宅基地涉及规划调整有7.5亩尚未落实给该村,造成征地工作停滞不前2015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关于报送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的通知》(粤建保函〔20152145号),从2016年起,原则上不再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通过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实施住房保障。故该项目暂停实施,待征地手续完善后,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九)对两英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度较慢的问题,区住建局积极采取措施,协调地方党政及有关单位督促承建单位,项目已于2015年9月29日完成竣工验收,2014年安排的3户住房困难户也已经入住。

(十)对城镇保障性资金未按规定要求专帐核算的问题,区住建及房管所已落实整改,设专核算城镇保障性资金。

(十一)对区民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区民政局已落实整改,严格按规定完整编制部门预算。

(十二)对区民政局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于20156月起做好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

(十三)对区民政局车辆运行费用偏高的问题,区民政局强化管理,并于20159月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办理封存。

(十四)对原区林业局业务接待费偏高的问题,区农业局(原林业局)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业务接待费大幅下降,20151-9月业务接待费占同期公用支出的0.68%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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