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微信二维码
  •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 无障碍版
关于潮南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15-01-26 15:59
  • 来源:潮南区审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南区审计局
  • 【字体:    

潮南区审计局局长 古松弟

(2014年12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潮南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4年6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潮南区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从区本级预算执行、区地税局税收征管和契税征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区教育局预算执行等5个方面共反映了12个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提出了“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和各个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着力完善各项财政经济管理制度,确保整改到位。”的审议意见。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区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区审计局按照审计职责和区政府的要求,强化对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把审计整改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将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将审计整改回执、跟踪回访等制度落实到位,在工作中做到审计监督与促进问题整改相结合、审计整改工作与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相结合,帮助被审计单位从源头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尤其是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促进其不断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各相关责任单位也能认真对待,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逐条整改,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加强督促管理,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量和效果。

二、强化监督,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在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审计部门的强化监督下,审计整改工作得到各有关单位的重视和配合,如期向区审计局报送了整改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区财政应缴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6793.87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2014年6月底前已全额缴库。

(二)对区财政至2013年末应拨未拨历年专项资金56135.08万元的问题。经调查,至2014年11月末,区财政局已安排拨付专项资金32840万元,占应拨付的58.50%。

(三)对个别教育费附加和排污费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今后认真纠正,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安排拨付排污费和教育费附加资金。

(四)对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增加财政支付压力的问题,区财政局反映,2013年我区共取得土地公开拍卖收入31101万元,大大缓解了财政资金调度紧张的压力,今年1-11月已消化债务11380.64万元。

(五)对个别支出年初预算未能科学安排的问题,区财政反映:主要是受区财力薄弱压缩支出总量和个别部门对一些新的政策性配套漏编等因素的影响,表示今后将加强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核,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六)对区财政至2013年末超过2年以上的存量资金27357.06万元清理不彻底的问题,区财政局2014年已对2012年底前挂存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资金21717.18万元,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已完成审批程序,而对专户挂存的项目资金,由于涉及“专款专用”,须按项目进度且审批手续完整,方可拨付。

(七)对峡山广业环保有限公司收到管网建设BT项目回购款2074万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问题,经查,峡山广业环保有限公司仍未落实整改,区地税局表示,将持续跟进,确保税费清缴入库。

(八)对区地税局基层征收单位漏征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20.14万元的问题。至2014年10月末,区地税局已全额追缴入库,其中:房产税19.21万元,土地使用税0.93万元。

(九)对个别土地使用权转让未按规定时间申报缴纳契税的问题,区地税局反映,将积极与国土、住建等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加强对房屋所有权转移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相关税款的跟踪监控。

(十)对个别已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尚未分配的问题,区住建局反映,2014年4月已接受承租申报,12月4户已通过摇珠分配。

(十一)对区教育局专项结余资金107.11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的问题,区教育局2014年5月已落实整改,补报财政部门批准。

(十二)对延伸审计部分教育建设资金,存在个别学校、村(居)工程资料不齐全的问题,区教育局已落实相关教育组对有关单位加强跟踪督促,补充完善工程资料。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