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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南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4-01-12 15:48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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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南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2月27日在潮南区五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潮南区审计局局长 古松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2年度潮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9月15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潮南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措施要求,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区委审委会强调,要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被审计单位要坚决落实整改审计反馈的问题,并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各责任单位也能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至2023年12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41项,已完成整改37项,占比90.24%,正在整改4项。通过整改,促进资金拨付到位8亿元,上缴区财政资金49.85万元,调账处理438.5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00.09万元,其他落实整改金额47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8项。

  区委、区政府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一是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认真整改,着力提升整改实效,促进违规问题尽快得到纠正。二是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区政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区审计局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台账,加强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对一时未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明确时限,形成责任单位整改、审计跟踪督促、政府督办的审计整改督办机制。三是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巡察等部门的贯通协同,一体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

  区人大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给予有力指导和监督。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个别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存在“以支定收”的问题。区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时,结合区国有土地出让计划明细及土地出让(收储)进度,以及对房地产市场的研判,合理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重点项目收入预算,以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2.对区财政预算代编规模较大,个别项目纳入预算代编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管理,及时制定和调整资金使用方案,压减预算代编规模,确保上级资金指标及时下达,提高资金支出率。

  3.对“三公”经费支出部门决算草案编报不准确的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落实各部门每月报送“三公”经费执行情况,编制部门决算时加强数据审核,确保决算数据与执行数口径统一、数额准确。

  4.对上级转移支付年末结转资金额度较大,未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统筹资金、强化库款调度,2022年末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12.24亿元已全部下达至预算单位,已申请使用9.37亿元,将继续加快消化结转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对部分资金预算支出执行不到位,有9项资金当年未支出沉淀区财政部门,涉及金额19120.84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各相关单位能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区财政局加大力度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统筹库款优先做好重点资金拨付,至2023年11月底,完成支付3099.26万元,未支付16021.58万元。

  6.对省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付不到位,5项涉及金额1003.80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区财政局加大资金支付力度,至2023年11月底,完成支付113.67万元,未支付890.13万元。

  7.对部分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至审计时止尚未支出20382万元的问题,至2023年12月,已全部形成实际支出。

  8.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区财政局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项目入库、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前置条件,要求所有项目支出申报均设置支出绩效目标。

  9.对部分“数字财政”系统数据反映不完善、不准确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区财政局进一步规范系统要素管理,以确保数据准确。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对个别单位财政资金8.59万元长期闲置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全额上缴区财政。

  2.对1个单位“三重一大”的决策议事制度的问题,已落实整改。

  3.对1个单位1个项目未在计划时间内动工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已落实整改。该项目已于2023年5月1日开工,10月完工验收。

  4.对1个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该单位已落实整改,结合实际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5.对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着手对停用公务车辆进行更新处置;二是各相关单位已将未登记的固定资产补登记入账。

  6.对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相关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补充完善财务手续,基本落实整改。

  (三)镇(街)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部分一村一品项目建设推进较慢,绩效目标未能如期实现的问题,已落实整改。相关镇督促村(社区)加快项目进度,至2023年11月底,6个项目已完成验收,办理申请资金拨付,1个项目因无法实施,项目资金100万元已于2023年7月退回国库。

  2.对部分扶贫开发资金投资项目收益金滞留有关村(社区)经联社,47.37万元未及时安排支出的问题,已落实整改。相关镇按程序制定收益分配方案,资金按方案安排支出。

  3.对殡改工作未强化责任落实、政策宣传有待加强的问题,已落实整改。相关镇加大殡改工作宣传、执法力度,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对村(社区)殡改落实情况的监督。

  4.对部分民政资金32.43万元使用不及时,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已落实整改。

  5.对山林地租赁管理不到位,存在承包方违约拖欠承包款,且森林资源受到一定程度破坏的问题。相关镇已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林场,林场内被毁林地已种植树苗,恢复林地功能。

  6.对河长制保障措施未全面落实、清淤工程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相关镇按规定与辖内村(社区)签订河长制工作责任书,建立日常巡查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清淤工程合同,明确责任归属。

  7.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不规范、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加强工程项目前期调查研究;二是严格项目建设程序;三是规范工程款拨付手续;四是加强质量管理,按规定预留工程质保金。

  8.对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手续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镇已落实整改,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报销审批手续。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对个别债券项目安排不科学,有2个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至2022年4月末仍未开工建设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区财政局按程序将债券资金调整给5个成熟项目,涉及资金2.82亿元已全部形成实际支出。

  (二)对个别企业专项补助未及时转下达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办理拨付。

  (三)对个别助企纾困政策宣传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

  三、乡村振兴与污染防治方面审计整改情况

  (一)工程质量和绩效方面。对2个工程有5项内容未按设计图施工的问题,施工单位已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完成施工;对1个工程部分设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已由主管部门牵头项目实施单位落实整改。

  (二)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对有1项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时限设立的问题,已落实整改。

  (三)项目管理不到位。对有1项工程完工后未及时移交管理单位的问题,代管单位已与接管单位进行协调,按规定办理移交工作;对1项工程预结算工作滞后、完工后超过1年仍未组织验收的问题,总承包单位已提供工程预结算材料、办理完工验收前置手续。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地方储备粮仓库建设工程进度滞后、财务核算不规范方面,已落实整改。一是对施工进度较慢,工程超计划工期半年仍未竣工的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完成建设;二是对会计处理不当的问题,已落实财务人员按规定进行核算。

  2.对粮仓东侧自然放坡占出用地征地手续仍未完善的问题,已落实整改,2023年9月该地块已经区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同意用于工矿用地。

  3.对区南山截流扩宽工程拆迁工作补助结余37.40万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涉及资金已全额上缴区财政。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对区红十字会2022年度捐赠资金(包含“1030”疫情专项捐赠资金)尚未委托第三方进行年度审计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区红十字会于2023年6月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

  2.对个别捐赠资金尚未拨付相关单位使用滞留区财政的问题,涉及资金166.73万元已全部支出。

  3.对部分捐赠物资管理不规范,“1030”疫情部分捐赠物资与原有的储备物资混合存放和发放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合理分类存放各项来源物资。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整改情况

  (一)潮南区大龙溪水系工程管理处2021至2022年度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大龙溪水系工程管理处用收款收据收取电费漏缴税费3.86万元的问题,该单位已落实整改,并补交相关税费。

  2.对部分债权存在坏账风险、历史被拖欠水费累计383.39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该单位已与潮阳区源潮供水有限公司协商并制定还款计划,至2023年11月底,已收回欠款47万元,剩余水费按还款计划收回。

  (二)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留用地供地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该局已按有关规定完成留用地报批手续。

  2.对部分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未按期履行合同,至2022年末,潮南区2021至2022年已供土地未开工27个项目中有4个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开工的问题,至2023年11月底,以上4个项目用地均已动工建设。

  3.对涉土问题整治工作进度偏慢、整改率偏低的问题,至2023年11月末部分存量违法用地仍未整治到位,整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4.对资料归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

  六、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涉及财政管理、项目管理、债务管控、土地整治等方面。尚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保”、民生及重大工程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库款调度压力较大,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难以从根本解决;二是部分建设项目尚未达支付条件,导致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或未能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个别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需要时间进行梳理或多方合力才能整改,如大龙溪水系工程管理处部分债权存在坏账风险的问题;四是个别问题在办理各种手续等需要较长时间,如存量违法用地整治进度偏慢等问题。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整改成效。

  对以上需持续整改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

  (一)提高认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审计整改。按照《审计法》有关规定,加强跟踪检查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整改计划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或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努力提升审计整体效能,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二)强化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更有力有效,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还要分析问题产生深层次的原因,研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具体举措,完善管理机制,实现标本兼治。

  (三)深化信息沟通、工作联通,协商解决整改中的矛盾和问题,形成整改合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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