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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南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5-05-12 09:2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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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潮南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各单位将落实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照问题逐项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有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截至2024年11月2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10个问题中(其中未到整改期问题16个),已整改到位90个(其中未到整改期问题3个),已到整改期问题整改到位率92.55%,其中92个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87个,整改到位率94.57%;20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金额101815.37万元,其中:促进资金拨付到位96046.80万元,上缴区财政资金530.80万元,调账处理5221.45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6.3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8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较好。

  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一是区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二是区政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和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强化审计整改的自觉性、严肃性和有效性,确保查出问题真整改、实整改;三是区审计局加强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从编制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细化会商、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情况报送、问题销号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成效;四是各责任单位基本能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严格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对审计发现问题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对一时未能整改到位的也能深入分析原因,积极寻找解决途径和措施。

  区人大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给予有力的指导和监督。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94个,已整改到位77个,已整改金额99170.25万元。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未严控代编预算规模,且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压减预算代编规模,确保资金指标及时下达,提高资金支出率。

  2.对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年末结转额度较大,未及时发挥效益的问题。正在整改。

  3.对部分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预算支出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新增支付8357.38万元。

  4.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至2024年11月20日,新增支付1507.24万元。

  5.基层财政运行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期与实际偏差较大,区财政局着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根据国有土地出让计划、收储进度,结合对房地产市场的研判,合理编制收入预算;二是“三馆”免费开放资金未能及时保障,新增支付11.19万元;三是山区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未及时保障,涉及资金4922.46万元,2024年4月底已保障到位;四是区财政因代理银行垫款清算不及时支付利息9.26万元,已落实整改。

  6.财政暂付暂存性挂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持续整改,区财政局通过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财政挂账管理,至2024年11月,已消化新增挂账2.16亿元。

  7.部分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新增专债资金项目当年未能形成实际支出1.97亿元,正在整改,各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至2024年11月,已拨付1.69亿元,未拨付0.28亿元;二是个别专债资金安排使用不合规,已落实整改;三是未按时偿还债券利息2.63亿元,已于2024年9月底完成整改。

  8.对股权投资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

  9.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区财政局已追缴资产出租收入58.18万元。

  10.对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和转固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发文要求各单位及时办理转固手续,已落实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对3个单位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00.51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资金全额上缴区财政。

  2.对1个单位未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个别重大事项未经党组集体决策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制定事项明细清单,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3.对6个单位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1个单位已追回多付工程款1.88万元,其他相关单位通过规范工程管理,加强项目跟踪监督,力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完成。

  4.对5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购置设备未登账管理的问题。已落实整改,资产补登入账。

  5.对5个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个单位已追回违规发放的伙食补助和慰问金、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2.29万元,各相关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补充完善财务手续,基本落实整改。

  (三)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1个镇租金收入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已落实整改,涉及资金3.84万元已上缴国库。

  2.对1个镇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166.99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全额上缴区财政。

  3.对1个镇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涉及金额13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按资金用途投入使用。

  4.对1个镇未能完成基层医疗卫生公建规范化建设任务,3间卫生站因资金和选址问题未建成的问题,正在整改,积极推进村级卫生站建设。

  5.对1个镇“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该镇已制定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并贯彻执行。

  6.对2个镇存在自然资源资产及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1个镇对涉及耕地违建进行拆除并回填复耕;二是2个镇印发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实施方案,按规定与辖内村(社区)签订河长制工作责任书,压实河湖长制保障措施;三是规范清淤工程合同管理,明确责任归属。

  7.对2个镇专项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对项目募投报告设定内容实际建设不足的问题,通过调整补充建设以增加项目收益;二是抓紧做好项目验收结算工作,均已完成验收。

  8.对1个镇个别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项目推进较慢,绩效目标未能如期实现的问题。正在整改,该镇加强督促管理,4个项目已竣工验收,6个项目已完工。

  9.对2个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要求施工方设立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规范工程款拨付手续;二是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履行政府投资项目主体责任。

  10.对2个镇农村“三资”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已落实整改,相关镇通过加强管理,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清理核查,并补充完善台账信息和档案资料。

  11.对2个镇行政执法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已按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工作,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12.对1个镇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采取措施,严控新增。

  13.对1个镇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该镇已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再补登入账,闲置资产将根据资产的现状、价值、盈利能力等情况,制定盘活计划。

  14.对2个镇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报销手续,规范财务管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3个,已整改1个,整改金额2633.09万元。

  (一)对个别政策措施未落实到位,涉及39家企业奖励金额343万元未拨付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

  (二)对部分上级奖补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正在整改,至2024年11月20日,新增拨付2633.09万元。

  (三)对奖补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部分设备管理不规范或效益不及预期的问题,已落实整改。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13个,已整改12个,整改金额12.03万元。

  (一)对1个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超核定总量发放的问题。超核定总量发放1.98万元已退回原资金渠道。

  (二)对1个镇卫生院医疗收费不合规的问题。涉及的违规资金1.27万元已退还医保基金账户;对该院医疗收费不合规的事项,已移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处罚。

  (三)对1个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清理退回重复报销差旅费0.39万元,并上缴区财政;二是对未登账的固定资产予以登账管理。

  (四)对2个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自来水公司对无造价咨询资质公司进行交涉,以杜绝类似问题;二是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结算资料进行校对,对多计造价6.91万元予以剔减,修订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三是业主单位加强合同管理,审核合同条款,与招标代理方和施工方重新确认合同内容。

  (五)对1个项目征地手续未完善的问题。正在整改,业主单位补充完善相关征地报批资料。

  (六)对1个项目建设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要求完成施工,对破损设施进行修复。

  (七)对1个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组织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滞后的问题。已落实整改,项目已验收并完成结算审核。

  四、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指出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涉及财政管理、债务管控、土地整治、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尚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保”、民生及重大工程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难以从根本解决;二是部分建设项目尚未达支付条件,导致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或未能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个别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需要时间进行梳理或多方合力才能整改,如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四是个别事项办理手续等需要较长时间。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整改成效。

  对以上需持续整改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

  (一)强化政治担当,区审计局自觉担负起督促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加强跟踪检查指导,切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强化结果运用,实现以审促改、以改促建、以建促治。

  (二)压实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应将审计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措施,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纠正、管理漏洞得到堵塞、制度缺陷得到修补。

  (三)深化信息沟通,协商解决整改中的矛盾和问题,形成整改合力,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把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

  (四)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巡察等部门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一体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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