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微信二维码
  •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 无障碍版
关于潮南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26-04-02 08:56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4年度潮南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今年8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了《潮南区202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审计工作报告”),对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抓紧抓实审计整改。截至2025年11月2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44项182个,已完成整改134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已整改到位122个,整改到位率91.04%;尚未完成整改问题48个(未到整改期限33个)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通过整改,促进资金拨付到位32897.68万元,上缴区财政资金399.36万元,挽回财政损失83.5万元,调账处理1505.7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1851.09万元,其他落实整改金额10.25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0项。

  审计整改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整改任务,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高位推动,有效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把做好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区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有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坚持贯通协同,推动审计整改形成合力。区委、区政府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和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将审计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配合巡察等紧密结合,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和指导,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合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到实处。三是坚持跟踪督促,强化审计整改规范管理。区审计局着力推进审计整改数字化管理,审计整改智能管理系统上线试运行,进一步强化“全口径、全周期”跟踪检查,重点问题协调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见行见效,推动审计整改扎实有效。

  区人大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给予有力的指导和监督。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123个,已整改到位98个,完成整改金额3.71亿元。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对部分预算编制执行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均已落实整改。一是未编制潮南区“2024年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的问题,区财政局在组织编制2026年财政预算时,同步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二是个别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科学测算,2025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目标为10亿元,今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收入基本达预算目标;三是未按规定将提前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年初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通过规范预算编制,将上级转移支付充分预估编入预算。

  2.对预算收入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未及时组织清收企业拖欠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出让金,涉及2宗2951万元,正在整改,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已采取起诉或发函等追缴措施追收欠缴土地出让金;二是将预收款列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安排使用,虚增财政收入1100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调账纠正,落实整改。

  3.对预算执行不到位,影响政策落实的问题,正在整改。区财政局通过优化预算管理,督促各单位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统筹库款做好重点资金拨付,至11月20日,新增支付3187.21万元。

  4.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不达预期的问题。一是“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推进慢,各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至11月20日新增支付463.10万元,主要因涉及地块控规调整、审批手续和自筹资金缺口等影响项目推进,相关单位正着力采取措施,分阶段落实整改;二是超长期国债资金安排用于潮南区排水系统提质增效建设工程未能按期推进,建设单位加快项目推进,至11月20日,新增支付3491.23万元;三是“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项目未按期完成的问题,已落实整改,至2025年11月底,已完成服务站建设,带动小农户3066户。

  5.对部分基本民生资金存在保障不到位或使用不及时的问题,正在整改。一是义教经费拨付不到位,抽查4所中小学校拖欠供货商账款的问题,至12月底已落实拨付;二是“长者饭堂”提质升级项目未按期推进,造成资金闲置122.50万元,区民政局已发函督促各镇(街道)加快支出进度;三是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项目前期准备不足,项目资金150万元作存量资金收回,绩效目标难以实现,区民政局拟调整资金使用计划,用于支付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项目。

  6.对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因项目推进较慢新增专债资金当年未能形成实际支出3.33亿元,正在整改,至11月20日,新增支付1.44亿元;二是个别新增专债资金安排使用不合规,涉及金额42万元,已落实整改,区财政局将该笔资金调整计入所属项目建设成本;三是1个专债项目在建设期内未能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问题,已落实整改。

  7.对财政暂付暂存性挂账管理不合规的问题,持续整改。一是暂付款消化进度及新增规模不合规,区财政局通过强化预算约束,制定方案逐步消化挂账,至11月20日,已减少挂账0.73亿元;二是库款调度不合规,将特定用途专户资金调入国库未及时划回,至11月20日,已划回1.17亿元。

  8.对“百千万工程”项目存在推进力度不足或个别资金安排不合规的问题。一是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不及时、项目推进缓慢,绩效目标未达预期,正在整改,至11月20日,新增支出1045.64万元;二是“百县千镇万村”典型镇培育资金项目建设进度慢,资金滞留镇代管资金专户,正在整改,相关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新增支出107.21万元;三是个别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不合规,主管部门通过强化管理,已落实整改。

  9.对十大民生实事个别未在年度内完成的问题,正在整改。一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300万元未及时拨付到位,区财政局正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分期分批拨付;二是革命迹地(遗址)修缮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80.33万元,项目单位加快进度,至11月20日,已达到支付条件68.38万元。

  10.对会计核算和资金标识不够规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对1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区财政2.98万元的问题,已落实整改,资金全额上缴区财政。

  2.对3个单位预算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1个单位5项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该单位通过强化预算管理,提升项目绩效;二是1个单位在年初无编列预算的情况下列支接待性支出,且个别未附接待公函,该单位通过加强支出预算,完善手续,规范管理;三是1个单位政府采购超年初预算,该单位通过严格采购管理,着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3.对6个单位财务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3个单位闲置存量资金45.40万元均已上缴区财政;二是3个单位加大力度清理往来款项,至11月20日,已追回欠款10.25万元,调整处理352.52万元;三是3个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四是2个单位追回超标准报销差旅费0.23万元;五是1个单位追回违规发放节日慰问金0.40万元。

  4.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8个,已整改6个。一是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推进慢未达任务要求的问题,正在整改,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积极配合汕头融媒集团做好应急广播系统县级平台建设有关工作;二是1个单位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滞后,该单位正在抓紧完善竣工结算资料;三是针对未按规定选取服务机构或预留工程质保金等6个问题,相关单位通过规范工程管理,完善工程资料等措施,已落实整改。

  5.部门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5个,均已落实整改。一是对8部老化毁损长期闲置的专用车辆未及时处置,已作进行报废处理;二是对部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扣留车辆处置不及时,已通过第三方回收并拆解销毁;三是3个单位固定资产未登账管理,已补登入账。

  6.个别重大事项决策未严格按制度执行的问题2个,均已落实整改,相关单位已通过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7.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手续不规范的问题14个,均已落实整改。各相关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补充完善财务手续。

  8.单位未按规定向工会会员收取会费的问题2个,均已落实整改,按规定收缴会费。

  (三)镇(街)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存量资金、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的问题5个,均已整改,涉及金额140.33万元已上缴国库。

  2.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问题4个,已整改2个。一是上级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涉及金额130.88万元,其中17.81万元没有支出需求已上缴国库,剩余专项资金有关镇加强督促管理,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二是部分村(社区)扶贫开发资金投资项目收益金未及时分配拨付的问题已整改,涉及金额44.95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3.镇经费支出审核不严问题2个,已落实整改。一是追回依据不充分的疫情防控慰问金18.20万元;二是追回重复或超标准报销差旅费0.39万元。

  4.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和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10个,已整改5个。一是1个镇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有15个未能按期完成,至11月20日,新增完工项目2个,新增开工项目6个;二是1个镇“百千万工程”项目有9个未能按期完成,至11月20日,新增完工项目6个;三是1个镇专项债资金未合理安排使用,涉及金额265.74万元,该镇已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分配方案,加快资金支出;四是针对工程项目履约保函未涵盖建设期等问题,已整改,完成履约保函续签工作;五是针对施工合同没有约定预留质保金、工程资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落实整改。

  5.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问题3个,已落实整改。

  6.个别“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相关镇通过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并贯彻执行,已落实整改。

  7.对2个镇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未压实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相关镇建立健全河长巡河制度,明确河长巡查频次和要求;二是采取定期通报等形式督促河长履行职责,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

  8.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较为薄弱问题6个,已整改3个。一是个别村集体资产管理缺失,存在被占用或租赁合同到期后未及时清理处置的问题,有2个村12宗资产已重新发包并签订租赁合同,另外,该镇纪委于2025年6月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未结案);二是部分承租期限超20年的资产租赁合同未调整合同期限,该镇已落实相关村(社区)核实超长期合同有关情况,与原合同承租方协商解除合同后进行重新发包;三是交易保证金管理不规范,已清理退还竞投人交易保证金;四是个别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未登记台账或存在信息不相符,通过清理核查,已补充完善台账信息和档案资料。

  9.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手续不规范问题7个。相关镇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补充完善财务手续,已完成整改。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16个,已整改11个,完成整改金额9370.77万元。

  (一)潮南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对投资项目推进力度不足的问题,正在整改。一是个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推进较慢,主管部门着力推进建设进度,1个项目已完成年度计划82.20%、1家企业已投产、2家企业即将投产,剩余项目均已开工建设;二是4个印染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建设单位积极推进项目建设,5G项目基本完成、进园道路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至11月20日,新增资金拨付7003.01万元;三是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结题验收工作推进较慢,已完成整改。

  2.对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正在整改。一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企业补助资金70.40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二是部分专项奖补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7948.18万元,区财政局积极统筹资金,至11月20日,新增拨付2248.18万元。

  (二)潮南区贯彻落实文化强省建设政策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政策措施落实有待加强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区文广旅体局已完成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二是区文广旅体局积极对接上级对划定文物保护范围线进行组织论证,并对外公开信息;三是区文广旅体局通过加强管理,督促相关业主单位担负起旅游厕所管护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2.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一是4项文化强省专项资金88.97万元未落实到位发挥效益,至12月底,新增拨付28.97万元;二是个别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主管部门在2025年下达专项资金时均能在规定时间内下达,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三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0.21万元的问题,已作调账纠正。

  3.对项目管理把控不严的问题,已落实整改。一是区文广旅体局加强潮南区一码游项目质量把控,完善相关模块功能;二是红场镇补充完善2个文物建筑保护项目预算造价编制,细化项目清单内容,提高编制预算完整性与科学性。

  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11个,已整改11个,完成整改金额182.30万元。

  (一)两英中心卫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一是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79.47万元已上缴区财政;二是202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超核定总量发放,涉及金额14.56万元已上缴区财政;三是1名职工多领取奖励性绩效工资4.77万元已清退收回;四是个别未登账固定资产已补登账管理。

  (二)陈店大溪流域水环境生态修复投资建设管理审计整改情况。一是人工湿地建成后巡查管养不到位,建设单位通过完善管养维护制度,加强巡查监管落实整改;二是项目设计费未及时重新调整结算,涉及可调减金额83.50万元,建设单位已按调整后的金额进行结算;三是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使用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已落实整改;四是针对个别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按审计建议调整,并通过学习培训杜绝类似问题。

  (三)金溪水岔河扩宽工程投资建设管理审计整改情况。一是工程设计深度和设计变更优化不足,施工图设计对安全隐患考虑不周,导致工程完工后遇河道水位上涨需进行修缮加固的问题,施工单位已进行修缮加固,主管部门对设计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二是个别设计变更图纸内容缺漏,未将变更部分补充完善的问题,相关内容已补充完善;三是部分拆迁费未及时调整至项目专项费用的问题,业主单位已对拆迁费用作出调整并重新送审。

  四、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32个,已整改14个,完成整改金额142.40万元。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1.部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不高问题3个,已整改3个,一是“锦熙府”保障性租赁住房91套未完成分配或配租运营,主管部门已按程序办理了出租事宜;二是个别公租房未安排出租的问题,区住建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并有效推进,至11月20日,已分配1套;三是个别资产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该宗用地正在完善供地流转手续。

  2.对个别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均已整改。一是区住建局对“锦熙府”保障性租赁住房资产按独套房源登记明细信息;二是区住建局已完成“区人才公寓”竣工财务决算,并将人才公寓装修装饰工程布置平面图移交人社局使用。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27个,已整改9个,未完成整改18个(其中17个未到整改期限)

  1.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到位问题10个,已整改1个,持续整改9个。一是落实常态化巡查机制不到位,区自然资源分局加大对镇街的指导督促力度,要求各镇街提高耕地保护意识,加大动态巡查力度;二是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存在整改不实涉及29宗,至11月20日,已完成整改3宗;三是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22宗7.79亩正在整治,区自然资源分局已要求各镇街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完善报批手续;四是永久基本农田被用于种植果树苗涉及面积35.93亩,已完成整改;五是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垦造水田撂荒等问题突出,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巡查、督导,压实相关镇(街道)以及村(居)责任,落实复耕复种。

  2.耕地提质改造项目效果不佳,持续整改问题2个。一是针对农田建设与灌区建设缺乏有效衔接等因素撂荒及无法复耕复种的问题,区水务局落实各灌区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工作,建立整改台账,针对灌区渠系老化,加紧谋划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保障农田灌溉;二是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效果不佳,仍有部分撂荒及无法复耕复种,影响粮食产能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正督促相关镇(街道)抓紧开展复耕复种。

  3.三区三线划定及高标准农田规划不合理问题,已整改1个,持续整改1个。一是针对以前年度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地块部分出现坟墓、山林地、鱼塘等,区自然资源分局落实各镇(街道)根据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加大力度恢复耕地,依据上级政策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推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二是2023年高标准农田十年规划编制未经充分查勘论证,将允许(有条件)建设区、河湖管理范围纳入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范围,重叠范围面积63.44亩,区自然资源分局通过加强土地规划及河湖管理分析论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结合实际进行完善。

  4.耕地利用与保护相关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2个,持续整改2个。一是2021至2022年度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拨付不到位,涉及金额920.76万元,区财政局正积极调度筹集资金拨付;二是陈店镇应分配下拨省级补贴资金43.72万元,已拨付基本农田管护主体;三是各镇(街道)超范围发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贴资金98.68万元,已追回并上缴区财政;四是未将灌区管护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区财政局表示将逐步列入区级预算。

  5.垦造水田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问题,已整改3个,正在整改1个。一是针对垦造水田项目过度设计,生产路硬底化,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区自然资源分局将在补充耕地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财政支出和生态环保,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相关要求;二是针对部分垦造水田项目前期实地踏勘工作不细致,立项建设规模控制不严谨,变更设计调整规模较多的问题,区自然资源分局通过加强项目管理,压实责任,督促设计单位做好前期规划,控制建设规模,杜绝类似问题;三是有3个垦造水田项目推进缓慢,未能形成水田指标,至11月20日有2个项目已建成并通过区级验收;四是3个垦造水田项目监理事项未在中介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已上传备案落实整改。

  6.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个,均已整改。一是个别高标准农田项目验收流于形式,建设质量不达标,区自然资源分局已要求相关镇落实施工方对土壤进行改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采取系列修复改良措施,耕地质量有效提升;二是项目部分施工日记与监理日记记录不一致,已校核纠正。

  7.耕地及农田建设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持续整改问题3个。一是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非农化”等问题,区自然资源分局已督促相关镇街采取措施尽快完成整改;二是针对个别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和年度验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开展现场督导,压实责任,引进专业种植户,有1个项目已完成土地平整开始育苗准备种植;三是4个灌区管护落实不到位,导致灌渠渠系堵塞,影响农田灌溉,至11月20日有1个灌区已完成整改,在复耕复种地周围建设灌溉水沟并引入灌溉水源,另外3个灌区正在推进整改。

  五、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指出的立行立改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要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涉及财政管理、债务管控、耕地保护等方面。尚未整改到位的主要原因:一是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库款调度困难,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难以从根本解决;二是部分建设项目尚未达支付条件,导致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或未能形成实物工作量;三是部分问题综合性、复杂性交织,整改难度较大,需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如耕地撂荒或提质改造效果不佳等问题,有规划不合理的历史原因,也有管护不到位的情况。但也有个别单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整改成效。

  对以上需持续整改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

  (一)强化监督检查,区审计局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督促被审计单位推进整改,严格按整改计划落实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

  (二)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要将审计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照问题清单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对未达整改期限的事项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措施、阶段任务等,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需持续整改的要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跟踪督办,稳步推进落实。同时,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以整改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

  (三)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巡察等部门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一体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持续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

  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更好服务潮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