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潮南区财政局局长 吴茂财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潮南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的支持配合下,克服了收入征管及宏观经济形势等各方面存在的困难,取得了财政收入持续较大幅度增长的好成效,本级可支配财力按新口径决算达到26.5亿元。支出方面,由于将部分指定用款单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按规定列入本级预算,同时又将部分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及还贷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受结构调整因素影响,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盘子的支出压力大大减小,财政收支平衡状况有较大改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及可支配财力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4年,由于市下达我区收入考核任务(增长12.2%)和奋斗目标(增长14.86%)的时间滞慢于区人大审定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的时间,年度执行中受税收“营改增”、中小微企业减负等政策性因素影响,税收增长预期无法实现。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区于12月份将收入预算调整为与市下达的考核任务同步,即增长12.2%、113362万元,实际完成1145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0.37%,比2013年101028万元增收13551万元,增长13.41%,增长幅度列全市各区县第3名,税收收入占比58.8%,比2013年占57.6%提高1.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改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完成67367万元,比2013年58198万元增收9169万元,增长15.75%,完成收入预算67100万元的100.4%,超收267万元,按部门分:
(1)国税部门完成23558万元,比2013年22257万元增收1301万元,增长5.85%,完成收入预算23500万元的100.25%,超收58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22445万元,同比增长6.51%;所得税完成1184万元,同比下降6%。
(2)地税部门完成43809万元,比2013年35941万元增收7868万元,增长21.89%,完成收入预算43600万元的100.48%,超收209万元。其中:契税、耕地占用税完成12304万元,同比增长101.5%;土地使用税收入完成5685万元,同比增长1.99%;其他由地税部门征收的税种合计完成25820万元,同比增长6.43%。
2、非税收入完成47212万元,比2013年42830万元增收4382万元,增长10.23%,完成收入预算46262万元的102.05%,超收950万元。按部门分:
(1)地税部门完成2916万元,比2013年2787万元增收129万元,增长4.63%。
(2)财政部门完成44296万元,比2013年40043万元增收4253万元,增长10.62%。其中:排污费收入(本级85%部分)1265万元,比2013年1346万元减收81万元,下降6.02%;教育费附加收入2795万元,比2013年2637万元增收158万元,增长5.99%,罚没、收费和其他收入共完成40236万元,比2013年36060万元增收4176万元,增长11.58%。
2014年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1.2%,比2013年占42.39%下降1.19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虽有所下降,但离市要求低于35%的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收入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我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73160万元。各月份工资性支出、各单位运转经费、确保社会稳定的政策性专项经费按区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2014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7530万元,比年度预算173160万元增支43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2%,比2013年165800万元增支11730万元,增长7.07%。执行比年度预算增支的原因是考虑到收支平衡压力有所减缓,为消化挂账遗留,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067万元调列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若剔除该部分支出,则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724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本级财政支出177530万元分为三个部分:
1、基本支出103904万元,占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8.53%,比2013年93415万元增支10489万元,增长11.23%,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增支,从2014年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人月平均增资400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从按工资额的5%提高到8%等合计增支101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仅增支387万元,实际上是在职人员增加的增支。
(1)人员支出100191万元,比2013年90089万元增支10102万元,增长11.21%。其中:工资性支出96722万元(教育系统工资及离退休费61341万元),比2013年86153万元增支10569万元;其他政策性人员支出3469万元,比2013年3936万元减支467万元。
(2)公用支出3713万元,比2013年3326万元增支387万元,增长11.46%。其中:公用经费3388万元,比2013年3216万元增支172万元,其他公用支出325万元,比2013年110万元增支215万元。
2、项目支出7312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1.19%,比2013年70733万元增支2393万元,增长3.38%。若剔除按规定将部分指定用款单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在本级支出安排9867万元,则同口径项目支出63259万元,反而比2013年下降10.57%。反映了区委、区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经费以筹出资金解决民生的决心和所取得的成效。
3、按规定应列为本级线下支出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还本500万元,比2013年1652万元减支1152万元,下降69.73%。
在2014年我区财政支出中,属投入教育、支农、民政、计生、劳动社保等各方面“保民生”支出140051万元,占本区财政支出78.89%,比2013年占比70.28%提高8.61个百分点,体现了我区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公共财政可支配财力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14年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以及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基数计算,我区2014年政府本级财政可支配财力265366万元,比2013年财力184565万元增加80801万元,增长43.78%,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将部分指定用款单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列为本级财力,同时相应在本级安排支出(其中部分跨下年度安排支出)。2014年政府可支配财力构成如下:
1.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4579万元;
2.财力性补助收入134308万元,其中:
(1)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32596万元,包括: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1585万元,税收返还及体制调整等固定补助23189万元,财力困难地区补助5517万元,出口退税“以奖代补”569万元,指定用款单位或用途的财力性补助81549万元(主要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及社会养老保险补助,义教公用经费、困难学生补助、教师岗位津贴、教育创强、“两相当”、校舍维修、助学金等补助等),其他财力性补助187万元。
(2)部分本级预算已按政策足额安排而列为财力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712万元。
3.上年结转及结余1647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1000万元,实际完成81264万元,比2013年59483万元增收21781万元,增长36.62%,完成年度预算的100.33%,超收26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基金预算实际支出109175万元,按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的原则,将支出调整为81264万元,其余27911万元调整在上年结转中支出,基金预算支出1091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81000万元的134.78%,比2013年26885万元增支82290万元,增长306.08%。
三、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财政收支决算虽然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但收支运行情况不容乐观,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面,2014年度实现可支配财力2653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4579万元,财力性补助收入134308万元,上年结转及结余16479万元。2014年可支配财力比2013年183362万元增加82004万元,增长44.72%。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将部分指定用款单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列为本级财力,同时相应在本级安排支出(其中部分跨下年度安排支出)。
当年度实现可支配财力加上省市专项补助后,2014年度决算总收入333445万元。
支出方面,2014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7530万元,垂直单位经费上划及原体制保留的专项上解762万元(按2013年持平算,上级未最终下达),出口退税超基数专项上解6449万元(比2013年5825万元增加上解62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线下支出)500万元,部分指定用款单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拨款支出64062万元,本年度财政负担合计248724万元,加上省市专项拨款支出(包括年终决算账务列支)、上年结转支出后,2014年决算总支出总计317667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1577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专项支出15513万元,净结余265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基金预算收入8126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实际执行86444万元,按照基金收支预算“以收定支”的原则,决算时将5180万元支出调整为上年结余支出,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四、2014年主抓的几项工作及存在主要问题
在今年以来经济增长持续放慢、国家调整经济结构等政策影响,税收增长逐步回落,而支出需求却急剧增长的双重压力下,收支矛盾尖锐的局面进一步加剧。在这种情况下,区党政领导加强了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区财政以及各有关部门各项工作抓紧抓早抓主动,狠抓收入不放松,强化预算制约,紧缩开支,取得了收入预算执行较好、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各方面管理进一步走上规范化轨道、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较好成绩。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收入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多管齐下,为财政平稳运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在分解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全力以赴促产培财,通过进一步完善征管工作机制和奖惩激励制度,调动抓收入积极性;通过利用上级工商登记查询平台,深挖隐性税源;通过开展“一户式”和“多税种”纳税评估,强化税务稽查;通过全面清理非税收入,弥补税收增幅较低的不足,从而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研究扶持企业发展、促进税收增长的办法,加大了协税护税力度;各镇(街道)、税务部门明确职责,以全区抓收入大局为重,形成合力,推动了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尤其是12月下旬,面对税收收入短收较大的形势,区财政局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地税、国土、有关镇(街道)全面清理农民宅基地,对未缴耕地占用税5700万元予以全部清收上缴,为税收收入的较大增长和预算收入目标的圆满完成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在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狠抓收入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共资源转化为财政资源管理、理顺区镇二级财政管理体制等对策措施,大力培植税源,拓宽非税收入渠道,不断壮大财力。一是加强经济户口清理、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步伐,为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我区继续以清理经济户口推动公平税赋为动力,由区政府牵头工商、国地税及有关部门,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各项指标进行对碰,并对部分经营指标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二是加强“八无”工程清理,针对我区部分施工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情况,落实区建设局等部门开展全面清理,对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该补缴规费的一律限时补缴,2014年共清理“八无”工程专项收入3331万元,比2013年1067万元增加2264万元,增长121%,专项清理成效显著。三是加强对设区以来已审批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其中闲置的土地按有关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对该收回的收回重新挂牌拍卖,该处置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挽回了流失的财政收入,2014年,对区政府统征的地块进行公开拍卖或挂牌出让,共获得土地出让收入7.9亿元,比2013年5.71亿元增加2.19亿元,增长38.4%。
(二)积极服务发展,保障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一是支持揭惠、汕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潮南段)。2014年共上缴省市征地税费及拨付相关镇(街道)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共55000万元。二是协助区项目办做好亚行贷款潮南水资源保护及利用示范项目工作。三是协同园区办支持潮南纺织工业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项目建设。四是配合区城管局做好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压缩站建设,探索司马浦、陈店、陇田三个污水处理厂实行PPP建设模式。五是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足额安排园区建设配套资金。
(三)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统筹运用资金,坚持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支持民生事业发展。2014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140051万元,占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8.89%,比2013年占比70.28%提高8.61个百分点,体现了我区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取得较好的成效。
(四)加快财政改革步伐,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沿
1、深化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加快财政业务一体化系统实施步伐,将财政、各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点对点”网络化建设,提高财政业务办事效率和财政监管力度。
2、加强区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各镇(街道)的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网络化管理。做好汕头市区(县)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搭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层管理架构,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总量、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地查询和分析,实现资产动态化,精细化管理目标。2014年,全区385家行政、事业单位, 已有381家资产全部录入信息系统管理,录入资产总额173239.51万元。
3、加强财政专户清理,提高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清理的有关规定,区财政局对区本级所有财政专户进行梳理,全年共合并财政专户2个、撤销9个,撤销的财政专户资金全部划入国库统筹使用。
4、加大对存量资金的清理力度,减少挂账遗留。根据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粤财预〔2013〕334号)和《广东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要求,区财政将2012年以前挂账资金2.17亿元收回财政总预算,占挂账总数28.21%。
5、加强政府采购审批及管理,进一步规范公用支出。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制度,依法监管,明确职责,分工负责。二是规范集中采购机构公开业务、阳光操作。三是规范采购人履行程序、依法实施。加大对采购人的宣传力度,确保依法采购。四是规范代理机构公平竞争、履行承诺。五是制定规范办法,对政府采购能够信息公开的全部公开,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6、做好申报上级专项资金项目的审定工作,防止项目虚报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评审,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评审相结合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在进行项目评审时,明确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权限和评审职责,实现评审主体合法化、评审权限法定化、评审责任明确化、评审程序规范化。2014年已顺利完成五路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的招标工作两期的阶段性结算评审工作,完成对区职教中心首期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工作,并与潮阳区财政局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引韩供水工程练江片区输水干管项目投资概算单价进行审核。
7、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公车改革和办公用房清理各项工作及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监督。
(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节支精神,严厉控制部门经费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决定,在全区上下形成千方百计节约财政支出、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2014年,区财政局在去年节支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加强对部门经费的控制,以更加严厉的手段控制会议费、“三公”经费和培训费审批,使2014年的节支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为确保规范支出和控制公用支出形成长效机制,区财政局联合区监察局、审计局,在对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会议费和“三公”经费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18个单位(镇)进行重点检查,并对个别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使用公务车的单位进行处理。
2014年预算执行虽取得较好成效,但存在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力缺口遗留问题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尽管区划调整以来我区增收节支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本级可支配财力与支出责任脱节的根本矛盾尚无法解决。特别是2011年以来,区委区政府连续5次提高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四年间,因五次增资(包括增加财政供养人数)累计增加财政支出25.22亿元。同时,区职教中心、党政综合办公用房、“五路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偿还国家开发银行本息等,加重了各年度支出和资金调度的压力,此外,还要腾出财力解决以前年度收支缺口遗留,本年度收支平衡压力依然较大,至2014年底止,累计财力缺口4876万元,比2013年42371万元减少37495万元,账面缺口大幅减少的原因是2014年清理存量资金21717万元直接冲销原挂账的“待调入资金”。
(二)税收增长逐步走低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本级可支配财力增长刚性支撑乏力
区划调整以来,我区在加强收入征管方面取得的成交十分显著,2003年至2010年税收增长均保持20%以上的增幅,但从2011年起增幅逐步回落,2013年为历年最低仅增长6.7%,虽然2014年反弹增长达到15.75%,但如果剔除一次性收入(宅基地耕地占用税)5700万元,仅增长5.96%,税收收入增长幅度逐步走低的趋势十分明显,税收对财力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小。
(三)民生配套需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急剧增长,财政支出负担沉重
2014年我区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投入达到14亿元,比2013年11.53亿元增加2.47亿元,支付三个开行贷款项目建设及BT回购、引韩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五路”项目建设工程、环保印染工业园还贷合计1.98亿元。2015年上述支出需求将继续增加,财政负担沉重的形势进一步严峻。
2015年预算草案
一、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存在的突出矛盾
2015年财政收支将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即使乐观地预计税收收入及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的增长,但由于刚性支出需求急剧增长,收入增长预期对比支出需求缺口依然很大,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非常大,财政工作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收入目标预期增长偏高,确保完成压力很大,即使完成可能收入质量也不高,影响可支配收入水平。我区的税收收入经连续7、8年的大幅度增长后,近4年来已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增长区间,而且受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增幅呈逐年下降趋势,2011-2014年,我区税收收入的增幅分别为12.13%、15.91%、6.77%和15.75%(剔除地方税中的一次性收入5700万元,同口径增长5.96%),其中:国税部门增幅分别为21.56%、15.31%、1.04%和5.85%,地税部门增幅分别为6.21%、16.32%、10.66%和21.89%(剔除地方税中的一次性收入5700万元,仅增长6.0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9.25%、63.3%、57.61%和58.79%(剔除地方税中的一次性因素,同口径税收占53.73%),预计2015年我区税收保持增长的压力更大,主要原因一是经济持续下行,税收增长缺乏推动力;二是政策性减税和结构性调整(“营改增”);三是缺乏一次性税收来源支撑(如2014年耕地占用税1.11亿元中的宅基地耕地占用税5700多万元);四是我区非税收入征管已经比较规范和完善,基本没有持续增长的空间,加上国家和省不断取消一些收费,收入增长的峰值已经过去,从长远看正常情况是持续下降的;五是新《预算法》实施,规定各地不得下达年度收支任务,也不得实行任何形式的考核或收入与经费挂钩的方式,增加了收入预期的不可确定性。鉴于上述因素,我区在上报2015年收入预期时以增长5%为目标,但市从大局发展着眼,认为我区的增长预期过于保守,正式要求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64%,预计要实现这个增长目标困难和压力非常大。即使2015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能够完成,极有可能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使非税收入超常规增长来实现,但结果可能导致非税占比过高,且非税收入增收空间趋小。
(二)新增的刚性支出需求远远超过收入增长预期增加值。如果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能够圆满完成预期目标,充其量也只有增加可支配财力1.45亿元,但对比2015年1月份起人月均增资424元、即将实施的工资改革、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和退休并轨增加支出行等,新增加的基本支出需求合计约4.97亿元,缺口仍然达到3.52亿元。而项目支出中属于部门开展工作的业务专项即使千方百计压缩,其可压支的空间也不大,随着保障和改革民生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政策性配套项目支出的增支需求更加迫切(2015年本级政策性配套支出比2014年增加1.14亿元),收支增长绝对量不同步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长态势不明朗,使消化一般公共预算缺口的规模变得难以预期。近三年来,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呈倍级增长,为化解一般公共预算缺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由于去年以来工业经济、房地产市场持续不景气,以土地出让为主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增长将变得难以预期。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的原则,根本无法化解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的支出责任。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年初预算编制时采取“以支定收”的原则,目前编制6.8亿元的政府性基金收入,而最终能否实现将取决于经济、房产形势的好转。
(四)我区收回的存量资金更多是减少挂账遗留,实际可以盘活使用的资金很少。根据财政部关于将历年存量资金收回财政总预算重新安排的有关规定,我区在2014年对上级结转、挂账2年以上的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性质将2.17亿元收回财政总预算。由于我区历史上收支矛盾十分尖锐,收不抵支缺口很大,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占用了部分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造成账面虽然挂存资金项目,而实际资金已经使用。因此,收回的“存量资金”其实主要是减少挂账遗留的数额,并不是全部可以支配的资金。
(五)受支出盘子制约,为保障基本支出、解决突出矛盾,必需大力压缩部门工作业务经费,这样做虽然减轻了收支平衡的压力,但也影响了部门工作积极性(包括个别挤占专项经费的部门),同时又造成了一些部门或个人对财政部门的不满意见,甚至将矛盾上交至区委区政府。
为维持2015年财政基本平稳运作,全力以赴满足“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基本支出需要,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以新修改的《预算法》为法律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十二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从严控制会议费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政纪律,硬化预算约束,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按照上述基本指导思想,结合新修订的《预算法》,2015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意见如下: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按照市对我区的建议数,我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2.64%、达到129067万元的目标预期,各项收入预算安排如下:
1.税收收入75924万元,比2014年计划(调整预算数,下同)增长13.15%,比实际完成增长12.7%,按部门分:
(1)国税部门收入预期27700万元,比2014年计划增长17.87%,比实际完成增长17.58%,其中:增值税收入预期26400万元,比2014年计划增长17.86%,比实际完成增长17.62%;所得税收入预期1300万元,比2014年计划增长18.18%,比实际完成增长16.8%。
(2)地税部门收入预期48224万元,比2014年计划增长10.61%,比实际完成增长10.08%,其中:地方及共享各税收入42524万元,比2014年计划增长11.61%,比实际完成增长11.54%;土地使用税收入5700万元,比2014年计划增长3.64%,比实际完成增长0.26%。
国税部门收入增长预期比地税部门收入增长预期高的主要依据是2015年将进一步扩大“营改增”实施范围,原属于地税部门征收的大部分营业税将由国税部门征收,是地税务部门征收的税基减少、国税部门增加的直接因素。
2.非税收入(包括排污费、教育费附加、文化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专项收入)预期53143万元,比2014年计划增长14.87%,比实际完成增长12.56%。
2015年收入预算中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1.2%,与2014年实际完成持平。
(二)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力
根据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目前上级对我区的各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基数计算,2015年我区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力32.28亿元,比2014年26.54亿元增加5.74亿元,增长21.6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1亿元,比2014年11.46亿元增加可计算财力1.4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部分因本级预算已按政策足额安排而列为财力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预算14.48亿元,比2014年13.43亿元增加1.05亿元;预计工资改革、养老保险并轨增加财力补助1亿元;存量资金收回安排重新安排财力2.34亿元;上年结转及结余1.55亿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5年财力虽预计增加5.74亿元,这是在收入预期目标能够足额完成、上级财力性补助预计大幅度增长等“做强做大”财政收入蛋糕的大胆预计,但对比急剧增加的基本支出需求差距依然很大。根据收支平衡的预算原则,2015年我区支出负担不得突破32.26亿元。为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将有限财力用在保工资、保民生“刀刃”上,维护全区的稳定和发展,2015年支出预算安排应进一步贯彻“科学统筹,厉行节约,保障民生,兼顾绩效,确保平衡”的基本指导思想。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5年支出预算安排坚持以下七个原则:
1.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完整性
完整的预算应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四个部分,长期以来我们只注重一般公共预算的编制,而忽略了对其他收支预算的编制。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不足日益凸现,通过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来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差额已经成为必然趋势。因此,2015年除人员经费和政策性配套经费规定必须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外,其他专项经费预算区财政将视平衡情况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
2.取消非税执收执罚按比例返拨制度,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实行综合预算管理
2003年区划调整时,由于财力薄弱,区财政无法足额安排区直有关部门工作专项业务经费,为鼓励执收执罚部门依法征收的积极性,先后出台了有关非税收入按比例返拨的临时性规定,在特定形势下为提高区本级可支配财力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我区非税收入走上规范化轨道,非税收入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但也由此造成部门间分配“苦乐不均”现象。为规范我区收入再分配秩序,从2015年起,所有非税收入除按原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外,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统一由区财政在综合预算中安排。因此,有执收执罚职能的单位要将原“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结算返拨”的专项经费安排到具体项目。
3.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要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对编制绩效预算的项目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明确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增收节支,提高区镇二级公共财政保障能力,按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并尽可能压缩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腾出支出空间,为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4.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厉控制会议费和“三公”经费,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法定增长比例及有关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其他支出从严从紧审核,严厉控制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全口径支出原则上均不得超过2014年预算规模,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特别要认真贯彻执行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和审计署关于《违规发入津贴补贴处分规定》的有关精神,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5.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区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减少和规范预算调整事项。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和执行通报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全年用款计划编报工作,加强重点支出项目执行管理,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支付资金。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范围、内容和程序,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工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和信息公开机制。2015年起,区财政局将借鉴省财政厅的做法,以财政综合管理一体化系统为平台,将各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清算银行并入金财工程网络,实现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申请、公务卡数据管理交换和预算单位账务集中管理等业务的网络化管理,同时根据中央、省、市的要求,各单位应编制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全口径预算,以及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这就要求各单位对部门支出预算每一笔经费的支出经济科目认真填列,以便形成支出科目从预算到执行再到账务核算的无缝衔接。
6.以财政预算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为依托,强化专项资金管理
按照新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所有财务独立核算的单位、不设国库的乡镇均应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要尽最大限度减少财政实拨资金额度,力争所有财政、非财政性资金均应实行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2015年我区率先在汕头市各区县中使用财政预算综合管理“一体化”软件,并以此为平台,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力度,同时相应修订了《潮南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施细则》,根据《细则》规定,除单位日常运转经费可以授权支付外,专项资金一律实行直接支付,本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额度内结余的全部在当年收回本级预算,不作为单位结余使用。
7.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提高部门预算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做好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细化公开内容,将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继续推进会议费和“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上述原则,各单位2015年支出预算汇总后,按现行可以计算的财力预测,收支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别于2月12日、13日和17日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并提出了确保收支平衡的指导性意见。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导性意见,我们主要采取四个方面的做法。
第一是“压”。包括二个方面,一是大力压缩一般公共预算中部门以“定额包干”、“区政府审批”方式供给的专项经费。重点是将部门以业务工作开展为由申请专项经费弥补日常公用经费不足、并以“定额包干”方式拨付的项目进行大力压缩,对部分以“区政府审批”方式拨付、但不是政策性配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并尽最大限度压缩,上述二项合计压减支出安排2192.56万元。二是大力压缩基金预算中按政策规定项目应配套,但预计在本年度不需全部使用、可在今后年度安排的项目,如“五路”项目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土地拍卖分成等,合计压减资金支出安排25650万元。
第二是“转”。包括二个方面内容,一是对部分可在政府性基金中安排、但在一般公共预算中无法安排的项目,全部转为基金预算中安排,转在基金支出中安排的项目,最终执行视基金收入情况量力解决。二是将部分项目转在历年收回财政总预算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由于2014年收回的存量资金2.17亿元只是减少挂账数,实际可以使用的资金很少,为减轻当前收支平衡压力,只能安排500万元作为存量资金收回重新安排由财政统一安排的额度,年度执行将视情况对部分支出转在存量资金中安排。
第三是“调”。包括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2015年继续加大对存量资金清理的力度,对2013年以前挂存于财政总预算资金全面收回,预计可以收回2.1亿元。二是将财政已经出具用款额度,但预算单位未使用的存量资金取消应返还额度,全部收回财政总预算重新安排,预计可收回2400万元左右。上述二方面收回的仅仅是减少账面遗留,而不是可以安排的资金,在当前收支实际无法平衡的情况下重新作为财力安排支出,实际上是在消化历史遗留的情况下增加新的遗留。三是练江综合治理的资金部分在上级补助中安排。四是在上级建立区县级以下“事权和支出相适应”基本框架下,上级可能较大幅度增加对区县一级的财力性补助,我们将积极与上级联系,充分估计新增加的财力因素。
第四是预算调整。根据《预算法》规定,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如果收入、上级财力性补助超过预期,或者收入、上级财力性补助未能达到预期均应进行支出预算调整,即本次取消、压缩以及仍保留的项目和金额,视收支情况,经法定程序是可以改变的。年度执行中如果收入和上级财力性补助未能达到预期,则部分支出项目将在调整预算时再进行压缩;如果财政状况好转,对部分单位因开展专项业务工作而经费确实不足的,再根据实际需要由区政府审批安排拨付。
根据上述原则和采取的措施,区直部门预算、镇级支出预算以及全区性预算安排审核汇总后,2015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5528万元,比2014年支出177530万元增加137998万元,增长77.73%,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按规定全部列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反映,如果剔除这个因素,同口径支出增加55832万元,增长33.3%,基本上为工资等“刚性”增支。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153628万元,包括人员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比2014年支出103904万元增加49724万元,增幅较大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原因:
一是预计2015年教育系统职称晋升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增资、提高公职人员待遇水平后支出预算100942万元,比2014年86642万元增加14300万元。
二是预留工资改革增资经费7000万元。
三是预留公车改革对个人的交通费补助1000万元。
四是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因“水涨船高”增支1785万元。
五是预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2.35亿元(按在职人员工资经费的28%预算)。
上述五个因素合计增加支出预算47585万元。
2.项目支出
全区社会公共管理项目支出161900万元,其中:常规预算安排50801万元,综合预算安排18491万元,一般转移支付安排92033万元,上年度政策性遗留安排575万元。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因此, 2015年项目支出预算比2014年支出73626万元(其中线下支出500万元)增加了88274万元,如果剔除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015年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安排92033万元,比2014年9867万元增加82166万元),同口径项目支出增支6108万元,增加的主要因素是2015年综合预算足额安排20041万元,比2014年执行14756万元增加5285万元;区党政综合办公用房建设支出安排4100万元,比 2014年支出3473万元,增加支出安排627万元。上述二方面因素外,其他项目支出安排合计仅增加196万元。
在2015年安排的“刚性”支出预算中,属保民生的支出239915万元,比2014年支出140051万元增加99864万元,增长71.31%,如果剔除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同口径保民生支出为152442万元,增支12391万元,增长8.85%。2015年民生支出预算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76.04%,比2014年实际完成占比78.89%下降2.85个百分点。
(四)收支平衡预算
2015年政府可支配财力预算322759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5528万元,以及垂直单位经费上划、专项上解按2014年水平预算7129万元,支出负担合计322657元,收支相抵,结余10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由于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财力对比支出需求差距较大,为确保收支平衡,我区陈沙公路、峡山污水处理厂和两英污水处理厂三个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项目还本付息、两铜线还本付息、“五路项目”、“村村通”饮水工程、水利堤防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调整至基金支出预算,将视2015年基金收入情况相应在基金支出中安排解决。根据目前我区土地统征统管情况,预计2015年土地有偿出让收入可达6.7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000万元,合计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根据基金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67849万元,其中:财政性投资水利工程14294万元;征地补偿支出及土地拍卖分成预算1.5亿元;“五路项目”建设资金安排2亿元;两铜线贷款还本付息安排1130万元;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厂区建设安排761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预算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8亿元,支出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6.78亿元,收支相抵结余0.02亿元。
四、确保2015年收支预算顺利执行的工作意见
2014年我区财政各项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有序推进,并取得预期目标。按照国家关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和时间要求,2015年将是财政改革最为关键的一年,任务将更加繁重。2015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管理,应收尽收。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从2015年起各级政府不得下达收入任务,这就意味着收入征收将从指令性向指导性过渡,收入预期必须依靠提高征管质量来实现。因此,区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加大协作力度,通过继续清理经济户口、加强规模以上企业管理、一般纳税人管理、强化土地使用税等本级地方税管理的有力手段,打击偷漏瞒报税收行为,有效遏制税源流失现象,确保2015年工商税收任务的应收尽收。要加快社会公共资源有偿经营管理的步伐,进一步挽回流失的政府资源。要强化土地管理,进一步改变珍贵的土地资源产生财政效益较低的被动状况,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契机,大胆管理,争取较大宗的土地管理入手,为从根本上壮大政府财力规模创造条件。
(二)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各部门、各镇(街道)要采取切实可行的节支措施,对内要强化支出管理,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堵塞漏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别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千方百计节约行政成本,确保行政成本同口径对比逐年下降;对外要广开财源,积极争取上级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各种实际问题。2015年支出预算执行要严格在收入进度以内,严防因收入计划不完成而产生新的财力缺口。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2015年收支矛盾依然非常突出,各部门、各镇(街道)都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各项财务制度。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收支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在当前财政形势严峻、财政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还顶风违纪、徇私舞弊、铺张浪费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全区上下同舟共济,确保2015年财政的平稳运作。
各位代表, 2014年我区财政在比较困难的条件下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但存在问题不容忽视。2015年我们又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财政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在各位代表的监督下,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镇(街道)党政领导同心协力,坚持依法理财,狠抓增收节支,积极推进财政改革步伐,确保收支预算的顺利执行,争取财政形势的逐步好转,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汕头市潮南区2015年财政总收支预算公开表
附件2:汕头市潮南区2015年支出预算公开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附件3:汕头市潮南区2015年本级财政基本支出预算公开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件4:汕头市潮南区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