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南区2014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潮南区财政局局长 吴茂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潮南区2014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14年决算草案
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的支持配合下,克服了收入征管及宏观经济形势等各方面存在的困难,取得了财政收入持续较大幅度增长的好成效,本级可支配财力按新口径决算达到27.9亿元。支出方面,由于将部分指定用款单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按规定列入本级预算,同时又将部分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及还贷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受结构调整因素影响,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盘子的支出压力大大减小,财政收支平衡状况有较大改善。决算草案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决算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决算
2014年,由于市下达我区收入考核任务(增长12.2%)的时间滞慢于区人大审定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的时间,年度执行中受税收“营改增”、中小微企业减负等政策性因素影响,税收增长预期无法实现。在这样的形势下,考虑到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增减因素变化的实际,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在对收入结构进行调整的同时,将收入预算调整为与市下达的考核任务同步,即完成113362万元、增长12.2%,实际完成1145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1.07%,比2013年101028万元增收13551万元,增长13.41%,增长幅度列全市各区县第3名,税收收入占比58.8%,比2013年占57.6%提高1.2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改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如下:
1、税收收入完成67367万元,比2013年58198万元增收9169万元,增长15.75%,完成收入预算67100万元的100.4%,超收267万元,按部门分:
(1)国税部门完成23558万元,比2013年22257万元增收1301万元,增长5.85%,完成收入预算23500万元的100.25%,超收58万元。其中:增值税完成22445万元,同比增长6.51%;所得税完成1184万元,同比下降6%。
(2)地税部门完成43809万元,比2013年35941万元增收7868万元,增长21.89%,完成收入预算43600万元的100.48%,超收209万元。其中:契税、耕地占用税完成12304万元,同比增长101.5%;土地使用税收入完成5685万元,同比增长1.99%;其他由地税部门征收的税种合计完成25820万元,同比增长6.43%。
2、非税收入完成47212万元,比2013年42830万元增收4382万元,增长10.23%,完成收入预算46262万元的102.05%,超收950万元。按部门分:
(1)地税部门完成2916万元,比2013年2787万元增收129万元,增长4.63%。
(2)财政部门完成44296万元,比2013年40043万元增收4253万元,增长10.62%。其中:排污费收入(本级85%部分)1265万元,比2013年1346万元减收81万元,下降6.02%;教育费附加收入2795万元,比2013年2637万元增收158万元,增长5.99%,罚没、收费和其他收入共完成40236万元,比2013年36060万元增收4176万元,增长11.58%。
2014年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41.2%,比2013年占42.39%下降1.19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占比虽有所下降,但离市要求低于35%的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收入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
根据2014年安排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以及上级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基数计算,我区2014年政府本级财政可支配财力278660万元,比2013年财力183362万元增加95298万元,增长51.97%,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将部分指定用款单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列为本级财力,同时相应在本级安排支出(其中部分跨下年度安排支出)。2014年政府可支配财力构成如下: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4579万元;
2.财力性补助收入147439万元,其中:
(1)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45916万元,包括:县级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1585万元,税收返还及体制调整等固定补助23198万元,财力困难地区补助5517万元,出口退税“以奖代补”569万元,指定用款单位或用途的财力性补助94587万元(主要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及社会养老保险补助,义教公用经费、困难学生补助、教师岗位津贴、教育创强、“两相当”、校舍维修、助学金等补助等),其他财力性补助460万元。
(2)部分本级预算已按政策足额安排而列为财力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523万元。
3.上年结转及结余16479万元。
4.调入资金163万元(周转金户销户余额转入、镇级历年列支挂存定额经费调入、退回多拨工资等)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
2014年我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173160万元。各月份工资性支出、各单位运转经费、确保社会稳定的政策性专项经费按区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2014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7530万元,比年度预算173160万元增支43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2%,比2013年165800万元增支11730万元,增长7.07%。执行比年度预算增支的原因是考虑到收支平衡压力有所减缓,为消化挂账遗留,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067万元调列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若剔除该部分支出,则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724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本级财政支出177530万元分为三个部分:
1、基本支出103904万元,占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8.53%,比2013年93415万元增支10489万元,增长11.23%,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经费增支,从2014年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人月平均增资400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从按工资额的5%提高到8%等合计增支101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仅增支387万元,实际上是在职人员增加的增支。
(1)人员支出100191万元,比2013年90089万元增支10102万元,增长11.21%。其中:工资性支出96722万元(教育系统工资及离退休费61341万元),比2013年86153万元增支10569万元;其他政策性人员支出3469万元,比2013年3936万元减支467万元。
(2)公用支出3713万元,比2013年3326万元增支387万元,增长11.46%。其中:公用经费3388万元,比2013年3216万元增支172万元,其他公用支出325万元,比2013年110万元增支215万元。
2、项目支出73126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1.19%,比2013年70733万元增支2393万元,增长3.38%。若剔除按规定将部分指定用款单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在本级支出安排9867万元,则同口径项目支出63259万元,反而比2013年下降10.57%。反映了区委、区政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经费以筹出资金解决民生的决心和所取得的成效。
3、按规定应列为本级线下支出的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还本500万元,比2013年1652万元减支1152万元,下降69.73%。
在2014年我区财政支出中,属投入教育、支农、民政、计生、劳动社保等各方面“保民生”支出140051万元,占本区财政支出78.89%,比2013年占比70.28%提高8.61个百分点,体现了我区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取得较好的成效。
2014年我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7530万元,连同上年结转支出11480万元、部分指定用款单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拨款支出6964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拨款支出53980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合计312630万元,以国家统一规定的支出类划分,各类支出以及各部门支出的详细情况见“附件”。
3、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财政收支决算虽然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但收支运行情况不容乐观,主要情况如下:
收入方面,2014年度实现本级可支配财力278660万元, 2014年可支配财力比2013年183362万元增加95298万元,增长51.97%。当年度实现本级可支配财力加上省市专项补助66271万元后,2014年度决算总收入344931万元。
支出方面,2014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753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11480万元,部分指定用款单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拨款支出69640万元,垂直单位经费上划及原体制保留的专项上解680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专项上解6135万元(比2013年5825万元增加上解310万元),本年度财政负担合计248724万元,加上省市专项拨款支出53980万元(包括年终决算账务列支),2014年决算总支出合计319445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25486万元,其中:结转下年专项支出23314万元,净结余217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
2014年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1000万元,实际完成81264万元,比2013年59486万元增收21778万元,增长36.61%,完成年度预算的100.33%,超收26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
2014年基金预算实际支出109175万元,按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的原则,将支出调整为81264万元,其余27911万元调整在上年结转中支出,基金预算支出1091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81000万元的134.78%,比2013年26885万元增支82290万元,增长306.08%。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4年基金预算收入81264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实际执行86444万元,按照基金收支预算“以收定支”的原则,决算时将5180万元支出调整为上年结余支出,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二、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受经济增速持续放慢、国家调整经济结构等因素影响,税收增长逐步回落,而支出需求却急剧增长,收支矛盾尖锐的局面进一步加剧。在这种情况下,区党政领导加强了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区财政以及各有关部门各项工作抓紧抓早抓主动,狠抓收入不放松,强化预算制约,紧缩开支,取得了收入预算执行较好、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各方面管理进一步走上规范化轨道、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较好成绩。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收入信息共享,多方联动,多管齐下,为财政平稳运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在分解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全力以赴促产培财,通过进一步完善征管工作机制和奖惩激励制度,调动抓收入积极性;通过利用上级工商登记查询平台,深挖隐性税源;通过开展“一户式”和“多税种”纳税评估,强化税务稽查;通过全面清理非税收入,弥补税收增幅较低的不足,从而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区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企业实地调研,研究扶持企业发展、促进税收增长的办法,加大了协税护税力度;各镇(街道)、税务部门明确职责,以全区抓收入大局为重,形成合力,推动了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尤其是12月下旬,面对税收收入短收较大的形势,区财政局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地税、国土、有关镇(街道)全面清理农民宅基地,对未缴耕地占用税5700万元予以全部清收上缴,为税收收入的较大增长和预算收入目标的圆满完成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在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管理、狠抓收入的基础上,制订了公共资源转化为财政资源管理、理顺区镇二级财政管理体制等对策措施,大力培植税源,拓宽非税收入渠道,不断壮大财力。一是加强经济户口清理、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步伐,为了挖掘税收增长潜力,我区继续以清理经济户口推动公平税赋为动力,由区政府牵头工商、国地税及有关部门,对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各项指标进行对碰,并对部分经营指标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二是加强“八无”工程清理,针对我区部分施工企业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情况,落实区建设局等部门开展全面清理,对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该补缴规费的一律限时补缴,2014年共清理“八无”工程专项收入3331万元,比2013年1067万元增加2264万元,增长121%,专项清理成效显著。三是加强对设区以来已审批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对其中闲置的土地按有关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对该收回的收回重新挂牌拍卖,该处置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挽回了流失的财政收入,2014年,对区政府统征的地块进行公开拍卖或挂牌出让,共获得土地出让收入7.9亿元,比2013年5.71亿元增加2.19亿元,增长38.4%。
(二)积极服务发展,保障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一是支持揭惠、汕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潮南段)。2014年共上缴省市征地税费及拨付相关镇(街道)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共55000万元。二是协助区项目办做好亚行贷款潮南水资源保护及利用示范项目工作。三是协同园区办支持潮南纺织工业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项目建设。四是配合区城管局做好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压缩站建设,探索司马浦、陈店、陇田三个污水处理厂实行PPP建设模式。五是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足额安排园区建设配套资金。
(三)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统筹运用资金,坚持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支持民生事业发展。2014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民生支出140051万元,占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8.89%,比2013年占比70.28%提高8.61个百分点,体现了我区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取得较好的成效。
(四)加快财政改革步伐,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前沿
1、深化我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加快财政业务一体化系统实施步伐,将财政、各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点对点”网络化建设,提高财政业务办事效率和财政监管力度。
2、加强区直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各镇(街道)的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网络化管理。做好汕头市区(县)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搭建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层管理架构,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现对行政事业资产总量、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地查询和分析,实现资产动态化,精细化管理目标。2014年,全区385家行政、事业单位, 已有381家资产全部录入信息系统管理,录入资产总额173239.51万元。
3、加强财政专户清理,提高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清理的有关规定,区财政局对区本级所有财政专户进行梳理,全年共合并财政专户2个、撤销9个,撤销的财政专户资金全部划入国库统筹使用。
4、加大对存量资金的清理力度,减少挂账遗留。根据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粤财预〔2013〕334号)和《广东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要求,区财政将2012年以前挂账资金2.17亿元收回财政总预算,占挂账总数28.21%。
5、加强政府采购审批及管理,进一步规范公用支出。一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制度,依法监管,明确职责,分工负责。二是规范集中采购机构公开业务、阳光操作。三是规范采购人履行程序、依法实施。加大对采购人的宣传力度,确保依法采购。四是规范代理机构公平竞争、履行承诺。五是制定规范办法,对政府采购能够信息公开的全部公开,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6、做好申报上级专项资金项目的审定工作,防止项目虚报现象的发生。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评审,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评审相结合财政投资评审机制。在进行项目评审时,明确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权限和评审职责,实现评审主体合法化、评审权限法定化、评审责任明确化、评审程序规范化。2014年已顺利完成五路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的招标工作两期的阶段性结算评审工作,完成对区职教中心首期工程竣工结算评审工作,并与潮阳区财政局共同委托中介机构对引韩供水工程练江片区输水干管项目投资概算单价进行审核。
7、会同区有关部门做好公车改革和办公用房清理各项工作及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监督。
(五)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节支精神,严厉控制部门经费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决定,在全区上下形成千方百计节约财政支出、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2014年,区财政局在去年节支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加强对部门经费的控制,以更加严厉的手段控制会议费、“三公”经费和培训费审批,使2014年的节支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为确保规范支出和控制公用支出形成长效机制,区财政局联合区监察局、审计局,在对区直各单位、各镇(街道)会议费和“三公”经费自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18个单位(镇)进行重点检查,并对个别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使用公务车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存在主要问题
2014年预算执行虽取得较好成效,但存在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力缺口遗留问题依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尽管区划调整以来我区增收节支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本级可支配财力与支出责任脱节的根本矛盾尚无法解决。特别是2011年以来,区委区政府连续5次提高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四年间,因五次增资(包括增加财政供养人数)累计增加财政支出25.22亿元。同时,区职教中心、党政综合办公用房、“五路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偿还国家开发银行本息等,加重了各年度支出和资金调度的压力,此外,还要腾出财力解决以前年度收支缺口遗留,本年度收支平衡压力依然较大,至2014年底止,累计财力缺口4876万元,比2013年42371万元减少37495万元,账面缺口大幅减少的原因是2014年清理存量资金21717万元直接冲销原挂账的“待调入资金”。
(二)税收增长逐步走低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本级可支配财力增长刚性支撑乏力
区划调整以来,我区在加强收入征管方面取得的成交十分显著,2003年至2010年税收增长均保持20%以上的增幅,但从2011年起增幅逐步回落,2013年为历年最低仅增长6.7%,虽然2014年反弹增长达到15.75%,但如果剔除一次性收入(宅基地耕地占用税)5700万元,仅增长5.96%,税收收入增长幅度逐步走低的趋势十分明显,税收对财力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小。
(三)民生配套需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急剧增长,财政支出负担沉重
2014年我区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投入达到14亿元,比2013年11.53亿元增加2.47亿元,支付三个开行贷款项目建设及BT回购、引韩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五路”项目建设工程、环保印染工业园还贷合计1.98亿元。2015年上述支出需求将继续增加,财政负担沉重的形势进一步严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4年我区财政在比较困难的条件下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但存在问题不容忽视。2015年我们又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财政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在各位代表的监督下,与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镇(街道)党政领导同心协力,坚持依法理财,狠抓增收节支,积极推进财政改革步伐,确保收支预算的顺利执行,争取财政形势的逐步好转,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2:汕头市潮南区2014年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附件3:汕头市潮南区2014年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