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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雷岭镇龟山村龟山桥新建工程项目
  • 2017-05-24 12:30
  • 来源: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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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龟山村,项目法人代表雷锦忠,拟投资108.9万元,新建桥梁跨过雷岭河支流,连接西南面的丘陵地,全长29.0米,采用38米的现浇空心板,桥面全宽7.5米、净宽6.5米。审批已通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居委综合大楼5

    编:515144

联系电话:075487921632

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16关于对《潮南区雷岭镇龟山村龟山桥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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