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序号 |
受理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 1 |
2019.10.11 |
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汕头市联泰潮英水务有限公司 |
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红场镇、陇田镇、两英镇、仙城镇、成田镇、胪岗镇、司马浦镇、陈店镇与峡山街道零散村居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0.28 |
汕潮南环建复[2019]18号
|
附件:1、关于对《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居委综合大楼5楼
邮 编:515144
联系电话:0754-8792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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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440514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