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三期管网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序号 |
受理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 1 |
2019.10.28 |
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三期管网扩建工程 |
汕头市潮南区广业练江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
中港河上游上东埔村、莲青村、英光、大宅村、上家村等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2019.11.11 |
汕潮南环建复[2019]22号
|
附件:1、《关于对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三期管网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居委综合大楼5楼
邮 编:515144
联系电话:0754-8792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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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潮南区峡山污水处理厂三期管网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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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440514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