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汕头市潮南区金溪水、陈店截流清淤美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序号 |
受理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 1 |
2019.12.16 |
汕头市潮南区金溪水、陈店截流清淤美化工程 |
汕头市潮南区金溪水系工程管理处 |
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陈店镇、司马浦镇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19.12.17 |
汕潮南环建复[2019]25号
|
附件:1、关于对《汕头市潮南区金溪水、陈店截流清淤美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居委综合大楼5楼
邮 编:515144
联系电话:0754-8792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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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440514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