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微信二维码
  •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 无障碍版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市第121、122、123、141路公共汽车票价问题的复函
  • 2014-12-12 11:15
  • 来源: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汕市发改函〔2014941


市汕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公交票价试行期到期申报为正式票价的申请》收悉,鉴于你公司第121122123141路公交票价试行期满,现对我市第121122123141路等4条公共汽车线路(空调车)票价问题函复如下:

一、第121122123141路公共汽车(空调车)实行全程票价和分段票价,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跨段乘坐3个站点之内(含3个站点)的票价,执行2/人次的票价标准。

三、对持IC卡计费和特定人群实行价格优惠,即:对持IC卡乘车的成人按8.5,学生、60周岁以上老人按5折优惠;对70周岁以上老人、残疾人、荣残军(警)人、现役军人、离休老干部实行免费。

你公司要切实落实对持IC卡乘客的价格优惠规定,接文后应按规定在15日内到我局办理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手续,并在相应站点的线路牌及营运车辆上做好明码标价,同时要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附件:汕头市第121122123141路公共汽车票价标准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1210



函941附件.xls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