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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及事故车辆停放场违规收费受处罚
  • 2017-02-10 09:39
  • 来源: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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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潮南区交通违法及事故车辆停放场违规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经查实,潮南区交通违法及事故车辆停放场,在2016年12月26日收取交通事故车辆大货车拖车作业费480元的价格行为。该价格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已构成自立项目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现场责令该停放场将违规收取的拖车作业费退还当事人,并现场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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