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11月16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房产管理局联合发文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联合检查。
联合检查在2016年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和联合检查的重点内容开展。
金平、龙湖区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售备案的、正在公开发售的新建商品房楼盘销售价格行为由市价格、房管部门负责检查;房地产中介机构由金平、龙湖区价格、房管部门负责检查。其他5个区县价格、房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已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现售备案的、正在公开发售的新建商品房楼盘及相关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价格行为的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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