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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开发1000个公益性岗位助力脱贫攻坚
  • 2017-12-04 10:04
  • 来源: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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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入开展,近期,潮南区出台了《汕头市潮南区开发公益性岗位助力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汕潮南府办〔201755号),三年内,全区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主要对象是有就业意向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切实解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开发、属地负责、单位管理”的原则,按照政府按需设岗、劳动者自主选岗、单位以岗定人的方式进行,建立实名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方案》明确了公益性开发岗位的开发数量及范围、安置对象、薪酬待遇、人员管理、实施步骤和责任分工,落实岗位开发补贴政策,全面提升公益性岗位吸纳贫困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工作力度。主要突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着眼于满足基层重点工作需求。结合当前“创文强管”、“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发范围涉及社区治安巡逻、道路交通协管、群团工作、精准扶贫、社区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多个领域,设置符合基层工作急需,贴合贫困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的岗位,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他们尽快脱贫。

二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着眼于援助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安置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贫困劳动力、享受低保的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三是公益性岗位开发着眼于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要求坚持“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具体由岗位使用单位通过公开考试或考察的方式择优选聘人员。人员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区人社及有关部门负责考核监管。要求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2年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和考核办法,符合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的,由用人单位按要求申请发放到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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