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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自5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 2019-02-01 14:27
  • 来源: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陕西省人社厅网站
  • 发布机构: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陕西省人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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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陕西省政府同意,自2019年5月1日起对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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