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潮南区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汕潮南工信〔2021〕8号)文件要求,现就2021年度潮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1、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面向在潮南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创新基础好、有发展潜力、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进入潮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2、入库企业必需有意向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承诺在培育期内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进行投入建设,3年内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基本条件,必需至少提交一次申报认定材料,否则企业自愿退回扶持补助资金。
3、入库企业必需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5%以上;至少获得1项对其主要产品(服务)有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企业近1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4、企业入库动态培育管理期为3年,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视为自动出库,企业不能重复入库。
二、入库流程
(一)企业申报。需提交下列材料:
1、潮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书(附件);
2、申报单位认为与所申报材料直接相关的其他说明佐证材料,如单位资质证明、单位财务报表、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研发活动情况等相关材料;
3、各镇(街道)申报企业由所属各镇(街道)推荐申报,印染园区内的企业由区印染中心办公室推荐申报。
(二)入库评估。区工信局组织对申报入库企业进行评估审查,并根据入库条件出具评估审查结果。
(三)公示与入库。区工信局根据评估审查结果拟定入库企业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
三、扶持措施
1、对入库的企业区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补助,企业实施的科研项目符合条件的享受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继续享受各级优惠政策。
2、重点宣传培训引导,定期参加各类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培训班,引导服务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建立研发机构,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为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夯实基础。
四、有关要求
(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常年受理,分批确认。
(二)书面申报材料送区党政办公大楼西附楼区工信局科技股(211室)受理,申报材料一式3份,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tcnkj@126.com。联系电话:0754--87796492。
附件:潮南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书
(申请书可在“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信局信息公开栏http://www.chaonan.gov.cn/stcngxj/gkmlpt/index”或“潮南区科技工作QQ群:326591178”下载)
汕头市潮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