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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23-02-08 19:06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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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规范对我区企业承担的各级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项目顺利开展,根据《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汕府科〔2022〕84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是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项目任务书》的各项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包括研发内容、任务指标、经费使用等,按时验收结题并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变更、关键技术方案变更、不可抗因素等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项目承担单位须及时向区工信局报告,并提出延期完成、修改(调整)完成、终止执行等调整申请报告。区工信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申请单位。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估、审计和统计调查等,按照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项目在研过程中,及时准确填报上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汕头市潮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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