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发展的若干意见》(潮南区委发〔2018〕2号)及其配套政策的相关规定,现组织2023年度潮南区高层次创新人才项目、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和创新创业平台载体项目申报工作。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项目
(一)项目简介
面向潮南辖区企事业单位,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培育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和新注册登记企业的高层次创业人才,且未获得区级“1+8”人才政策扶持的项目。通过认定的方式,给予每名扶持对象相应的补助。
(二)申报条件
由潮南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签订的合同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之后;由潮南辖区企事业单位培育的,须在该申报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所获得的荣誉在2022年1月1日之后。
(三)扶持措施
1.生活补助
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每人每年8万元;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期3年。
2.住房补助
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每人一次性补助10万元;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每人一次性补助2万元。
(四)申报材料
1.《潮南区“1+8”人才政策人才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4份。
2.证明材料一式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认定证明复印件(属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个人参保记录;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其它符合申报认定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一)项目简介
面向潮南辖区企事业单位,扶持2022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培育的高层次创新团队和新注册登记的高层次创业团队,且未获得区级“1+8”人才政策扶持的项目。通过认定的方式,给予每个扶持团队相应的工作经费和租金补助。
(二)申报条件
1.由潮南辖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团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签订的合同日期应在2022年1月1日之后;由潮南辖区企事业单位培育的,须在该申报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且所获得荣誉在2022年1月1日之后。
2.在潮南区创办企业的高层次创业团队,须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专利技术创办企业,企业必须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址和经营总部一致且设在潮南辖区内。创业团队带头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引进后须连续在潮南工作5年以上。
(三)扶持措施
1.工作经费
(1)由区推荐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项目,进入评审阶段但未获得市级补助的创新创业团队,可认定为区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给予5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
(2)落户潮南的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创新创业团队,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对我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团队,可按“一事一议”原则,最高给予1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
对入选的创新创业团队,团队带头人全职在潮南工作且达到本通知中其他项目申报标准的,可申报享受其他项目的相关待遇。
2.租金补助
对入选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项目的高层次创业团队在潮南辖区内创办企业,该企业办公场所为租用场地的,可申请工作场地租金补助,补助金额以实际所需年租金的30%计算,每年最高补助15万元。补助期2年。
(四)申报材料
1.《潮南区“1+8”人才政策团队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2)一式4份。
2.证明材料一式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及认定证明复印件(属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个人参保记录;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申报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团队进入评审阶段等其它符合申报认定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创新创业平台载体项目
(一)项目简介
面向潮南辖区企事业单位,扶持2022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的技术研发平台和产学研基地,且未获得区级“1+8”人才政策扶持的项目。通过认定的方式,给予相应补助。
(二)扶持措施
1.新设立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40万元经费补助;新设立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2.对经市级有关部门资质认定,新认定为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以及获得重大科技专项、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的,按市扶持资金的20%给予配套补助,其中属纺织服装企业的,按市扶持资金的30%给予配套补助,每项最高补助20万元。
3.支持产学研基地建设。对企业引进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或国家重点科研院所等“名校大院”来潮南区合作创办专业性研究院、产学研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给予5万元经费补助。
(三)申报材料
1.《潮南区“1+8”人才政策创新创业平台载体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3)一式4份。
2.证明材料一式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申报人、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文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其它符合申报认定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
由申报单位填报申报表,并附上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说明佐证材料。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均以A4纸规格打印,装订成册;同时,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均须提供电子文件。
(二)合规审核
由区工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规审查,审核通过后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公示下达
由区委人才办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反映的问题,由区工信局负责核查。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文件,区工信局下达资金。
五、受理时间及联系方式
书面申报材料送区党政办公大楼西附楼工信局科技股(211室)受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tcnkj@126.com。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冰纯 联系电话:0754--87796492
附件:1、《潮南区“1+8”人才政策人才扶持项目申报表》
2、《潮南区“1+8”人才政策团队扶持项目申报表》
3、《潮南区“1+8”人才政策创新创业平台载体扶持项目申报表》
抄送:李绪旭副区长,区委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潮南区高层次创新人才项目、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和创新创业平台载体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