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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宝安-潮南产业协同发展基地一般入驻企业租金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4-08-12 14:51
  • 来源:https://www.shantou.gov.cn/stskxjsj/gkmlpt/content/2/2309/post_2309814.html#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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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宝安-潮南产业协同发展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潮南工信〔2023〕23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宝安-潮南产业协同发展基地一般入驻企业租金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入驻宝安-潮南产业协同发展基地内的企业(一般入驻),在入驻期间产生场地租金费用,并按照要求缴纳场地租金。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1、《宝安-潮南产业协同发展基地一般入驻企业租金补贴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2、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入驻协议书、三方租赁合同、场地租金发票及每月租金明细、办公场地照片(2张)。

  (二)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由申报单位填报申请表,并附上与相关证明材料。

  2、主管部门审核。区工信局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

  3、公示下达。对通过审核的补贴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反映的问题,由区工信局负责核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工信局印发文件,下达资金。

  三、补贴措施

  对企业在入驻宝安-潮南产业协同发展基地期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产生的场地租金,按50%的比例给予补贴,以发票金额为准,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四、其他事项

  1、补贴资金在潮南区工信局已申请的宝安对口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宝安-潮南产业协同发展基地)中的“入驻企业租金补贴”中列支;

  2、书面申报材料送区党政办公大楼西附楼工信局科技股(211室)受理,申报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tcnkj@126.com。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冰纯,联系电话:0754-87796492。

附件:宝安-潮南产业协同发展基地一般入驻企业租金补贴申请表.docx


  汕头市潮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8日 

  抄送:汕头市潮南区“百千万工程”对口帮扶协作专班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驻潮南区工作队,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印染中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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