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2020年汕头市潮南区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各镇(街道)三防指挥所、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为做好 2020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2020年汕头市潮南区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汕头市潮南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0 年4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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