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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精准对标先进 实现审批大提速
  • 2018-05-15 10:47
  • 来源:汕头市潮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潮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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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为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打造便利化营商环境的精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区编办牵头我区各相关部门就网厅事项办理时限对标厦门市集美区进行提速,切实推进网厅和窗口进驻事项办理时限提速,解决好便民利民、高效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阶段来,区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联合发文布置,要求32个进驻网厅单位严格按照“三个提速三分之一“(即事项办理时限快于集美的在现有办理时限上自提三分之一;平于慢于集美的,提速到比集美快三分之一以上;潮南区自有事项在现有办理时限上自提三分之一)的要求进行提速。对重新上报后仍达不到提速要求的,由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主要负责人与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协调,阐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以及创建潮南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使相关部门下定决心,克服困难完成审批提速任务。经努力,全区所有事项100%提速,达到要求。

我区事项办理时限对标厦门集美提速共有764个事项,经审核,取消3个事项进驻网厅,733个事项达到“三个三分之一”提速要求,28个事项不慢于汕头市相同事项,全部事项达到提速要求。目前,全区761个事项办理时限总和由5106个工作日提速至258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总和较原来承诺时限总和提速比率49.47%。其中,我区办理时限快于厦门集美的123个事项全部完成提速,承诺时限总和由507个工作日提速至314个工作日,提速率38.07%;办理时限慢于或平于厦门集美的183个事项全部完成提速,提速后承诺时限总和443个工作日,比厦门集美时限总和738个工作日,提速39.97%;我区自有的455个事项全部完成提速,承诺时限总和由3208个工作日提速至1823个工作日,提速率43.17%

下一步,我区在对标厦门集美提速工作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将继续完善、规范网厅和窗口办事系统,相应调整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优化办理流程,真真正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打造我区便利化营商环境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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