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有关规定,汕头市金瑞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恒青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符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变更)的要求,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特此通告。
附件:1.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信息表(金瑞祥)
2.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信息表(恒青)
附件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信息表(金瑞祥、恒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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