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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公告(第二批次)
  • 2025-09-05 15:49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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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住房保障政策,解决本区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问题,根据《关于印发两英“锦熙府”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汕潮南保障办〔2024〕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申请对象

  本区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具有本市户口或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且在本区合法就业。

  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在申请辖区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当前未享受公租房等住房保障。

  5.一个家庭或单身人士只能承租一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二人(含二人)以上共同申请一套房源的,优先安排摇号或抽签(共同申请人必须具备同等条件)。

  三、申请材料

  1.《潮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本市居住材料(本市户口簿、居住证回执、居住证)。

  3.本人有效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聘用协议、录用通知、自主创业的工商登记、工作证明)等合法就业材料。

  4.本人在汕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凭证。

  5.本人和共同申请人(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潮南区没有不动产登记证明。

  6.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等)。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受理时间

  自2025年9月5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向潮南区房屋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峡山街道沿河路27号(金桦大厦3楼),联系电话:0754-87773223。

  2. 初审: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申请表出具初审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3. 审核:运营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通过潮南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期限届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初审单位并说明理由,由初审单位通知申请人。

  4. 公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名单将在潮南区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 配租: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进行房源摇珠(抽签)配租。申请人抽中房号后领取《潮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通知书》,申请人凭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与潮南区房屋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时缴交相关费用。

  6.申请人凭《租赁合同》至“锦熙府”物业办理入住手续,持《租赁合同》至电力部门开通用电。

  五、房源信息

  1. 房源位置:保障性租赁住房位于两英锦熙府项目配建房共计18套(住宅型),具体位置两英镇西新村乌厝奶坑洋锦熙府住宅小区3幢A(保租房)。

  2. 租金标准:租金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价的标准收取,租金按一房一价定价。租金价格不包含租户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宽带费及在使用该房屋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房号及租金详见附件1)

  六、现场看房

  2025年9月15日14:00-17:00、9月16日14:00-17:00作为看房日,开放房源现场看房。

  联系人:陈同志  电话:13670384645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确保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

  2.已配租的申请人需按规定使用住房,不得转租、转借或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用途。

  3.住建部门和运营单位将定期复核申请人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出保障。

  4.申请人抽中房号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5.本轮申请后有剩余房源的,将择期组织申请。

  附件:1.房源信息表

          2.潮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汕头市潮南区房屋服务中心

                              2025年9月5日        

附件:

关于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公告.pdf

锦熙府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信息表(18套).pdf

潮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2025090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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