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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汕头市2025年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2024-11-20 09:58
  • 来源:汕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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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教育局、招生办:

  根据《汕头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汕市教〔2018〕73号,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精神,为做好我市2025年八年级学生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和九年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理化生实验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安全、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2025年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根据学完即考原则,定于4月下旬至5月下旬进行,其中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开考时间不早于5月4日,具体时间由区(县)教育局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各区(县)考试方案应于4月10日前报市招生办备案。

  (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每场10分钟。

  (三)上午8:30开始考试;下午2:30开始考试。

  二、考试范围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范围按《实施方案》公布的试题。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每生在《实施方案》公布的十二道题中抽取其中一题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采取考生现场操作、评委根据考生操作情况现场评分,并现场公布考生成绩的方式进行。

  四、免考和缓考规定

  (一)免考。上肢残疾考生凭法定残疾证书可申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三科免考,色盲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可申请化学科免考,高度近视或高度远视考生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可申请生物科免考。免考考生单科成绩按满分的6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

  (二)缓考。因健康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可延缓参加考试。延缓考试的可由各区(县)教育局集中在6月10日前安排一次性补考。

  (三)申请。申请免考或缓考的考生,应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1,下称《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报区(县)教育局审核批准。

  (四)公示。经区(县)教育局审核批准免考或缓考考生,应于考试前分别在考生所在班级及学校公告公示栏同时完成公示,公示中应当充分尊重考生隐私和人格尊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备案。各区(县)招生办将本区(县)公示无误的免考或缓考考生资料填入《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缓考备案表》(见附件2)于6月15日前送市招生办备案。

  五、评委队伍的建设

  评委工作在整个考试实施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严肃考风考纪,各区(县)招生办、各考点要认真加强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评委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评委“交叉监考”的回避制度,确保考试规范、有序、平安、顺利进行。

  (一)选聘条件

  实验操作考试评委必须选用业务能力强、思想觉悟高、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身体健康的现任高中或初中生物、物理和化学教师、实验教师担任。评委一律不得跨学科执考。

  (二)属下列情况者不得聘为实验操作考试评委

  1.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人员不得担任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评委;有直系亲属参加今年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的人员不得担任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评委。

  2.在以往考试工作中有不负责任或有违纪行为记录的人员。

  参与考试的其他管理人员选聘工作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评委的培训及工作要求

  1.考试前,各考点要认真做好评委和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考试业务、规范操作培训和防控作弊技能培训,评委必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不熟悉考务规定、不上岗,不掌握评分细则、不上岗”,切实提高评委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认真细致地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准确规范操作,做到任务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考试各环节实现无缝对接。

  2.要强化对评委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警示及法治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法纪观念。对评委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业务、纪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各区(县)教育局及考点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评分公平、公正、准确、规范,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实施,维护学业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考务要求

  各考点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下设考务、检录、医务、后勤、安保等小组,负责具体实验操作考试工作。考试时各考场必须全方位无死角录像,确保回放时每一位考生考试录像清晰(各考点可根据实际增加录像设备)。考点要制订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应急预案,报区(县)教育局备案。

  (一)各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1-2名,物理化学生物每个考场设置评委13名,其中评委组长1名、评委12名。考务人员若干。

  (二)考试实施

  1.各区(县)招生办应于4月13日前上报考点规划,由市招生办负责通过计算机随机安排确定考生考试场次。

  2.每个考场安排24张实验桌。每2张实验桌对应1道实验试题。考试前,各考场要将试题粘贴在试室桌上,考试试题所需的仪器和器材全部有序地摆放在实验桌上。

  3.每场次开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进入候考室。

  4.每场次开考前15分钟,考务员组织考生进入备考室,并随机选派两位考生代表通过电脑负责该场次考生座位号的派号工作,其中一名考生代表负责启动该场次座位号的随机派号,另一名考生代表负责结束该场次随机派号,当电脑随机派号结束后,打印出考生座位号清单,考务人员要组织考生按电脑派出的考生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坐好,按开考科目及座位号不同对应发放《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物理实验操作考试评分登记表》(见附件3)、《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评分登记表》(见附件4)或《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评分登记表》(见附件5)(附件3至附件5下简称《评分表》),并指导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及座位号。

  考务员须对照座位号清单用红色笔将缺考考生《评分表》上的“姓名、报名号、座位号”填写清楚,并在《评分表》页面写上“缺考”字样。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子设备进入备考室。

  缓考考生场次及座位号由区(县)招生办按上述原则自行随机安排。

  5.两场次考试间隔时间以满足考务员准备、更换考试器材、考生进退场为原则,由考点自定。评委在考前不少于5分钟的时间进入考场,做好考前和监考评分准备工作。

  6.考前5分钟,考务人员按座位号顺序引导考生进入考场(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并将该场次考试考生的座位号清单,以及缺考考生的《评分表》送评委组长,评委验核所评考生的准考证。

  7.考生核对座位号无误后,将《评分表》交与评委。评委组长根据考场情况适时准确发出开考信号后,考生方可进行操作考试,评委进行监考并用红色笔现场评分。评委组长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实验操作考试。

  8.每位评委负责2名考生的监考及评分工作。评委监考和评分应坚持按评分细则执行,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准确,按操作步骤和考生操作的正误在评分表的相应栏内填写分数,待考试结束后,评委根据现场记录进行汇总打出总分,现场告知考生考试成绩,并在评委签名处签名,最后由考生签名确认成绩。考生如有异议,(当午考试结束)由评委组长抽查该考生考试录像后裁决、评分,并在备注栏写明情况后签名确认。

  9.考试结束后考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10.每场考试结束后,评委将《评分表》交与评委组长,评委组长要按考生(含缺考考生)座位号从小至大顺序整理,首页为本场次考试考生座位号清单,封装后交相关区(县)招生办,由招生办组织登分员分别通过汕头市生物地理考试管理系统及汕头市中招管理系统录入成绩并校对。

  11.每场登分完成后,登分员在汕头市中招管理系统打印《成绩确认表》给考生校对签名。

  12.考务员整理仪器设备、补充耗材、准备下场考试。

  13.迟到或缺考考生不得另行安排考试。

  七、加强考试管理,严肃处理违纪作弊

  (一)考试管理

  1.考点主考是考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考对本考点的考试各项管理工作负完全责任,必须切实履行职责。

  2.评委组长是考场的负责人,评委是考场管理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熟悉监考工作程序和要求,切实做好考试全过程的监评工作。

  3.各考点的考试组织和实施工作,必须依法依规、严格规范。考点要确保考场电子监控系统自始至终处于正常开启状态,以便回溯检查,违者追究主考责任。

  4.考试期间,在考试区域30米之外设置警戒线并派人值守,除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警戒线内考试区域。

  5.每半天考试结束,所有评委及考务工作人员都回考务室,由主考、评委组长和考务负责人分别对考试过程进行小结后,考点方可关闭考试监控系统。

  6.考点必须预留满足考试需要的备用器材设备,保证随时更换或调整,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7.各考点考试期间,应在警戒线外划出区域,设置休息室供各校带队领导、教师休息。各校带队领导、教师不得进入警戒线内,否则,追究考点的责任。

  8.考试过程中,必须有1名副主考在考场监控前值守,严密监控考试的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9.考试前,各区(县)招生办必须组织各考点进行考试全过程演练,保证考务组织、评委评判成绩、录像记录等不出现任何问题,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二)违纪作弊行为处理

  1.各区(县)招生办应将《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下简称《告知书》见附件6)和《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违纪考生情况登记表》(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7)发至各考点,《告知书》由考点发至各考场,由评委填写,《登记表》须由考点主考审核。

  2.评委发现考生违纪作弊时,要立即提出警告,及时制止。并在《告知书》上如实填写违纪作弊情况,然后由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拒绝签名,即席评委及评委组长要写明拒签情况,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应立即报告主考处理。

  3.考试结束后,各考点应将《告知书(存根)》、《登记表》交区县招生办,区(县)招生办应将《告知书(存根)》、《登记表》一并交市招生办,由市招生办按规定统一处理。

  4.评委要严格执行考试有关规定,做到严格、规范、爱心监考。考点要加强评委的管理,严格要求,一经发现评委舞弊的,要及时撤换,并按有关法规惩处,并上报所属区(县)招生办。

  八、工作要求

  (一)各考点要高度重视并制定本考点实验操作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应急领导小组,切实提高考务人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正确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轻突发事件对考试工作带来的影响,实现“平安考试”的管理目标。

  (二)各区(县)教育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执考队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评委和考务员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加强执考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按照具备良好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自律意识的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公正廉洁的执考队伍,不断提高我市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评委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考务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附件:1. 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2. 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缓考备案表

             3. 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物理实验操作考试评分登记表

             4. 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评分登记表

             5. 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评分登记表

             6. 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登记告知书(存根)

             7. 汕头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违纪考生情况登记表

             8. 汕头市2025年物理实验操作考试试题与座位对应表

             9.汕头市2025年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试题与座位对应表

            10.汕头市2025年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试题与座位对应表


  汕头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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