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微信二维码
  •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 无障碍版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权属人:潮阳市骏丰表带有限公司)
  • 2019-12-17 11:52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 发布机构: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编号: 201914

不动产权人潮阳市骏丰表带有限公司,址于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司上莲花村大驳脚洋厂房,原发《房屋所有权证》:粤房证字第4814136号至4814141号共六本因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声明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林敬淳(原名林勇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