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权属人:潮阳市骏丰表带有限公司)
编号: 201914号
不动产权人潮阳市骏丰表带有限公司,址于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司上莲花村大驳脚洋厂房,原发《房屋所有权证》:粤房证字第4814136号至4814141号共六本因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声明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林敬淳(原名林勇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手机版
无障碍版
公安备案号:440514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