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原权属人:许增祥)
编号:202003号
不动产权属人:许贞祥,遗失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拱桥村许厝寨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两本,证号列:第0524121700095号、第0524121700039号,原土地使用者为许增祥,现经核实为许贞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自本声明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书权属人为许贞祥。
声明人:许贞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手机版
无障碍版
公安备案号:440514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