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权属人:张德生)
编号:202013号
不动产权属人:张德生,身份证号码:350624xxxxxxxxx3511遗失位于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陈店居委会下门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潮南集用(2004)字第0514031000010号,为避免该证被非法使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自本声明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北六路区党政综合办公用房附楼1栋首层(潮南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75489628321
声明人: 张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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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440514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