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 202022号)
不动产权属人:周修勇,遗失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山居委南兴商场第二街55、66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列:0524120106274号、052412010407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自本声明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代理人: 李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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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号:44051402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