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2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北六路区党政综合办公用房附楼1栋首层。
联系方式: 0754-8962832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汕头市潮南区阳光实验学校 |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 |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内居委阳光经联社洋东头洋 | | 宗地面积:47453.19㎡。 | 教育科研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