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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告(被继承人赵晓彬)([2024]001号)
  • 2024-04-08 11:10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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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泽娜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赵晓彬遗留的址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324国道南侧嘉盛豪庭华南住宅第一期06幢12层03之一、之二号房的不动产全部【不动产证号列粤房地权证汕字第4000180705号、粤房地权证汕字第4000180706号,属赵晓彬个人财产】。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不动产继承约定书,上述不动产由其妻子彭泽娜(身份证号码:4405821987*******5)继承。对上述不动产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潮南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54-89628321

  

公示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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