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交地即交证”申办指引
一、适用范围
汕头市潮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划拨、招拍挂、协议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含分期支付土地价款项目),用地单位选择“交地即交证”服务的,适用本申办指引。
用地单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手续,取得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后,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在办理交地手续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交证”。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当地登记窗口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四)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容缺)
(五)地籍调查成果、用地红线图、宗地图(容缺)
(六)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容缺)
(七)交地确认书(容缺)
三、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要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完善地籍调查成果,前述材料提交完毕,登记机构方可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土地使用权期限的起始日期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生效日起算)。提交《交地确认书》时领取《不动产证书》。
(二)按“交地即交证”模式申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承诺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三)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与纸质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鼓励申请人领取电子证书证明。需要领取纸质证书的,可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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