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权属人:周泽文)(编号:202425号)
不动产权属人:周泽文,遗失址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商贸中心四街4栋110、11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原发《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汕字第4000122710号和粤房地证汕字第4000122711号因保管不善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自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北六路区党政综合办公用房附楼1栋首层(潮南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754-89628321
声明人:周泽文
同意在区政府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刊登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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