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微信二维码
  •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 无障碍版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权属人:肖洪杰)
  • 2019-10-22 10:57
  •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
  • 发布机构:潮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编号: 201911

不动产权属人:肖洪杰遗失位于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山居委朝阳路101号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列:0524120101257号、《房地产权证》证号列:0933848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作废。自本声明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南分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 肖洪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